2015年荐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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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赛项规程
1. 赛场平面图及工位平面图(见附图1)。
九、技术规范
十一、成绩评定
1. 竞赛满分为100分。
2. 团队比赛的评分成绩=系统设计模块得分+功能模块编码题得分+程序排错得分。
3. 竞赛设置裁判15人,包括裁判长1名,裁判14名。其中加密裁判2人,现场裁判2人,评分裁判10人。
4. 竞赛采取三层加密。第一组加密裁判组织参赛队选手第一次抽签,抽取参赛编号,替代选手参赛证等个人信息;第二组加密裁判组织参赛选手进行第二次抽签,确定赛位号,替换选手参赛编号;第三组加密裁判对各参赛队竞赛结果进行加密,替换赛位号。三层加密信息由不同加密裁判密封后保管,在评分结束后开封统计成绩。
5. 竞赛对参赛队伍提交的作品采取客观性结果评分。采取分步得分、累计总分的计分方式。各环节分别计算得分,错误不传递,按规定比例计入团队总分。根据赛题情况划分模块,每两名裁判负责一个模块进行独立评分,取两名评分裁判的平均分作为该参赛队该模块的最后得分。裁判长在竞赛结束18小时内提交评分结果,经复核无误,由裁判长、监督人员和仲裁人员签字确认后公布。
6. 裁判长正式提交评分结果并复核无误后,加密裁判在监督人员监督下进行三层解密:竞赛结果编号到工位号解密;工位号到参赛编号解密;参赛编号到参赛队名称解密。
7. 为保障成绩评判的准确性,监督组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队伍的成绩进行复核;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低于15%。
8. 监督组在复检中发现错误,需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如复核、抽检错误率超过5%,裁判组需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9. 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如有不服从裁判裁决、扰乱赛场秩序、舞弊等行为的,由裁判长按照规定扣减相应分数,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计0分。
10. 评分标准:
考试模块 考查点 权重 描述 评分标准 系统设计 系统设计及文档输出 5% 系统的设计思维及文档的编写能力 根据模板符合度现场评分 程序排错 UI布局 5% 根据界面原型与实际显示之间的差异,定位并修改相应代码,以实现正确功能 a. 完全达标:100%。缺陷已修改,功能正确实现,未导致其他新缺陷出现
b. 部分达标:60%。缺陷已修改,但修改时引入了其他缺陷
c. 未达标:40%。缺陷修改不正确,功能未实现
d. 未开始:0% 业务逻辑 20% 根据需求描述及对功能的理解,修复系统中业务逻辑存在的错误 功能编码 UI布局 5% 根据给定的资源和界面原型,自行设计/编写布局代码,实现与原型相一致的界面布局功能 a. 完全达标:100%。运行结果完全达标(功能、界面符合设计要求),程序可正确实现功能,无异常信息出现
b. 部分达标:80%。程序可正确实现功能,运行时无异常信息抛出,但界面设计未达标
c.基本达标:60%。代码可运行,但有异常信息抛出或错误提示
d) 未完成:20%:存在部分代码,但代码不可运行。
e) 未开始:0% 多线程及异步任务 10% 利用多线程技术,实现系统中所给定的异步任务 网络通信 10% 根据给定的网络通信接口,编程实现网络数据的传送、解析 内容推送 10% 使用推送机制,进行内容、消息或广告的推送 多媒处理 10% 根据给定条件触发对应事件,并给出声、光、电报警以及对应的动画及视频处理 数据分析 5% 能够对模块环境中提供的数据进行初步的变换、挖掘和分析 数据图表展现 10% 对系统中查询的数据,支持饼图、柱形图、拆线图、面积图等常见图形显示 本地数据库 10% 使用本地数据库保存系统数据,供历史查询或分析使用 十二、奖项设定
本赛项奖项设团体奖。设奖比例为:以赛项实际参赛队总数为基数,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十三、赛项安全
(一)组织机构
1. 成立由赛项执委会主任为组长的赛项安全保障小组,成员包括承办院校主抓安全的校领导、学生工作处、后勤处、保卫处、合作企业技术工程师等相关人员。
2. 与地方行政、交通、司法、安全、消防、卫生、食品、质检等相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证比赛安全进行。
(二)赛项安全管理要求
1. 赛项合作企业提供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并在比赛现场安排技术支持人员,保障赛项设备安全稳定。
2. 在竞赛工作张贴安全操作说明,并由裁判长在比赛开始前10分钟宣读安全操作说明。
3. 为参赛队所有选手配备安全帽,并要求所有选手在比赛期间科学佩戴安全帽。
4. 命题期间,对所有命题相关人员进行封闭管理,直至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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