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泰铝业关于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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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17-028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 14.16 元/股调整为 14.06 元/股。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9 月 5 日、
2016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
14.16 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情形的,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
应调整。
二、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2017 年 3 月 8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公司 2016 年末总股本 51,079.60 万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5,107.96 万元(含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已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实施完
毕。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的调整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
为不低于 14.06 元/股,具体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
-每股现金红利)=(14.16 元/股-0.10 元/股)=14.06 元/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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