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监理实施细则.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第二卷
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1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
1.1施工监理准备
1.1.1驻地建设
在监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驻地办即开始监理准备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进入施工现场;
(2)派出能满足施工监理工作要求的监理人员分批进驻工地,在监理合同要求时间全部到位;
(3)监理设备到位:监理设备包括办公设施及其用品、住房设施及其用品、工地试验室设施及其仪器、测量和气象仪器、监理用车、通讯设施等,各种监理设备的规格和数量应满足监理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满足保证质量控制的检测试验及各项管理工作的需要,并按照监理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到位;
(4)建立监理工地试验室:试验室设施及其仪器全部安装就位并调试,通过有资质的仪器检测部门标定认可;试验人员岗位职责及试验管理制度上墙;编制监理独立试验计划报送给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向省一级质量监督站,申报监理试验临时资质等级。
(4)在监理服务合同期内,如有人员及设备的更换,必须征得总监和业主的同意。
1.1.2建立监理组织体系
岗位职责、制度及有关图表上墙,并向总监办提交监理工作计划,与业主及承包人建立正常的工作渠道。
1.1.3熟悉合同文件
驻地监理工程师要全面熟悉合同文件,如发现有差错、遗漏或含湖不清等问题应查证清楚,提出合理的处理建议,报总监办澄清。
1.1.4设计复查
监理工程师要对设计图纸和定线数据进行必要的核对,纠正错误,补充遗漏,对于发现的重大错误、漏项或局部方案性问题,提出意见,报总监办。
1.1.5工程现场调查
重点调查以下内容,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建议:
(1)设计阶段尚未发现,并在图纸上尚未示明的地上、地下结构物;
(2)工程占地范围内尚未拆迁的建筑物及其障碍物;
(3)施工前不能按时交工的工程占地,及有争议的工程占地;
(4)施工中可能危及安全或造成损坏的房屋及其设施;
(5)协助承包人共同确定取土、弃土场、料场的选点位置;
(6)协助承包人深入进行水系调查,确定排水构造物的合理性;
1.1.6监理表格
总监办已统一的对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的各种记录、报表、证书及图式,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必须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填报。
1.2检查承包人质量体系
1.2.1质量保证体系
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要求承包人建立一个完整的以自检为主的质量保证组织体系。各级自检人员应由富有施工经验、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熟悉规范和图纸,并且工作作风优良的技术人员担任。
1.2.2承包人的质量负责人
驻地高监应审查批准承包人在投标书中所报的质量保证和质量负责人的资格,并应要求其在工程现场用足够的时间专门进行质量管理。
1.2.3自检工作要求
(1)自检各项工程的开工条件,提出各项工程开工报告及有关技术资料。
(2)在各项工程施工中,对每道工序或工艺进行现场质量自检;保证整个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操作及工艺符合要求并获得监理人员的认可。
(4)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经监理人员认可后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进行现场记录,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
(5)按合同指定、规范规定的抽样频率、时间和方法,及时通知工地试验室进行取样或现场试验,并对保留在工程现场试样的养护与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6)及时检测各工程部位的位置、高程和几何尺寸,并提供资料以获得监理人员的认可。
(7)对每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完工后进行自检和测定,配合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8)对各项工程质量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整理,建立质量档案系列,交工验收时提供详实的施工资料。
1.2.4承包人试验室
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检查和批准承包人装备自己的工地试验室和流动试验室,其建筑面积、试验设备及人员配备应能满足本工程各项试验的需要。
工地试验室应满足以下功能要求:
(1)进行各工程项目开工前的标准试验和预先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提交监理试验室进行复验和批准。
(2)承担进口材料及流动试验室没有条件完成的当地材料的鉴定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提交监理试验室进行复验和批准。
(3)对各流动试验室的试验项目进行抽检试验,并将抽检试验的结果报监理试验室备案。
(4)统一协调和管理各流动试验室的试验业务。
(5)对全部工程项目的各种试验结果进行数理统计和分析整理,建立全部工程的试验资料档案,为工程施工管理提供详实的试验资料。
流动试验室应满足以下要求:
(1)对工程所用的当地材料进行鉴定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提交监理试验室进行复验和批准。
(2)配合施工,提供和采集为控制施工质量所需要的各种参数。
(3)根据规范规定的抽样频率、时间和方法,进行施工过程中的抽样试验和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的检查试验,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试验结果。
1.2.5对承包人试验的管理
监理试验室应派出人员对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和流动试验室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