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南洲路180号海珠交通换乘枢纽三层物业招租项目-从化汽车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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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汽车站二期土地部分地块出租项目
招 租 文 件
项目编号:CHJL-2017-CH01
招 租 人:广州从化汽车站有限公司
中介机构:广州市从化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六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 招租公告 1
第二章 竞租人须知 4
第三章 评审方法(合理高价法) 1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9
第五章 项目要求 19
第六章 竞租文件格式 28
招租公告
1、招租条件
广州市从化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介机构”)受广州从化汽车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租人”)的委托,就从化汽车站二期土地部分地块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竞租人参加竞租。有关事项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租范围
2.1项目名称:从化汽车站二期土地部分地块出租项目
2.2项目地点:从化区江埔街从城大道28号
2.3项目租赁期限:6年(含免租期3个月,自签订租赁合同起开始计算,在签订租赁合后6个月内承租人需办理完成开业相关手续,否则可以取消其承租人资格。)
2.4免租期:3个月,免租期内承租人免交租金及管理费(承租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投入建成,否则可以取消其承租人资格)。
2.5项目概况:该物业为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授权交通站场中心负责经营管理,产权单位为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二期原规划功能为货运用地,占地面积约1.2万平方米,本次招租地块约10000平方米(详见招租文件场地出租位置图)。
2.6租赁模式:现状出租,承租人自行出资开发场地,承担申报、办证、开发、使用、经营、管理物业所产生的一切风险、亏损、费用、税费及责任,与从化区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沟通均由承租人负责,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不得进行转租或分租,招租人不保证承租人能获利或收回投资。
2.7功能定位:本次招租功能定位为汽车站配套商业设施用途等相关经营业务。从化汽车站只租赁场地,经营区域的设施建设、装修、办证等由承租人负责。
2.8首年月租金底价:每月每平方米9.8元(包括租金及管理费,低于租金底价的竞租为无效竞租)
2.9租金递增:从第二年开始,月租金每1年环比递增5%。
2.10租金支付:每月10号前支付当月租金。
2.11其他规定:详见本项目招租文件第五章《项目要求》。
3、竞租人资格要求:
3.1竞租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机构。
3.2竞租人需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如需年审的,提供最新年审的材料;已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还须另外提供营业执照颁发机构指定官方网站载明的企业基本信息打印页及其查询路径)。
3.3竞租人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足够的注册资金和年营业额、近三年经营不亏损、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其中,足够的年营业额指不低于按照物业招租底价计算的首年租金。
3.4竞租人需具备相应的经营、办公等与本招租方案约定的物业用途相适应的经营资质。
3.5竞租人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申请人:
竞租人在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等诚信平台中处于失信状态的;最近三年在交通站场中心物业租赁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约等不诚信行为的。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3.7物业按现状招租(意向承租人自行勘探物业现场),招租人给予现状情况介绍,意向投标人投标时需自行对现场进行勘察,供水、供电、排水、排污、排烟、信息、电话等容量及接口情况可到现场咨询(招租人给予现状情况介绍),由接口位置引至物业的线路、管道等由承租人负责施工安装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竞租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满足全部资格条件的竞租人成为正式竞租人。
4.2如有2个或以上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则选择报价最高的为中选人;如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正式竞租人只有1个的,经由招租人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按该竞租人的竞租报价确定其为中选人,否则招租人向竞租人无息退还竞租保证金,招租人在调整招租方案后重新开展招租工作,竞租人不得有异议;没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正式竞租人时为竞租失败,招租人重新组织竞租。
5、竞租文件的获取
5.1潜在竞租人可于2017年5 月日至月日
5.2潜在竞租人报名及购买招租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竞租人企业营业执照(如需年审的,提供最新年审的材料;已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还须另外提供营业执照颁发机构指定官方网站载明的企业基本信息打印页及其查询路径);
2)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书原件;
3)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5.3招租文件工本费:人民币 500元/套,售后不退,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6、竞租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竞租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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