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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钉使用管理暂行办法.pdf

发布:2021-07-16约3.95千字共6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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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的信息,员工本人根据提示注册账号。 第 十一 条 员工调整工作部门或项目时, 由人力资源部及时将其调整至 相应组织架构。 员工在被调整工作部门或项目时, 也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调整 本人所在组织架构。 第 十二 条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将账号从公司组织 架构中移除: ( 一) 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 ( 二) 办理退休手续的; ( 三) 虽未办理退休手续,但根据公司安排被告内退的; ( 四) 其他原因,不再需要在公司组织架构内的。 第三章 登陆 第 十三 条 凡纳入公司组织架构中的员工, 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登陆钉钉 账号,不得离线, 以确保能及时接收及发送工作信息, 但因特殊原因无法登陆的 除外。若因未正常登陆导致延误工作,由该账号员工承担相应责任。 第 十四 条 账号可以通过电脑端或移动端登陆,也可同时登陆,且消息 互相即时同步。 第 十五 条 若不在本人设备上登陆时,离开前应及时退出,避免账号被 他人使用。 第 十六 条 各单位指定的收文人员作为公司内部专门的信息接收与分 发人员,应当确保账号常在线状态, 收到消息后根据公司相应管理办法, 及时登 记、分发及存档。 第 十七 条 管理员须经常查看登陆统计情况,对于登陆异常的人员,应 提醒其登陆。 第四章 功能使用 第 十八 条 公司使用的钉钉平台功能主要包括消息、钉消息、通讯录、 钉盘、日志、视频会议、通达审批等应用,公司网站、公司邮箱等入口,以及后 续开放的其他应用及入口。 第 十九 条 消息 消息主要用于发送及接收文字、语音以及图片、文档等文件。 平台内消息具有状态提醒功能, 只要未提示 “发送失败”即已成功发送给接 收人,点击查看后即显示为“已读”状态。 消息接收人未及时查看时,发送人可选择转为“钉消息” ,经转为“钉消息” 后接收人无故仍不查看并导致工作延误的,接收人根据公司相应制度承担责任。 情况紧急的,发送人应当及时电话联系接收人。 第 二十 条 钉消息 钉消息主要用于将普通消息转为手机短信、 电话语音提醒, 实现对消息的强 化提醒,并可用于部门工作安排、会议及活动预约、个人日程安排等。 对于消息接收人未及时查看消息或审批流程中责任人未及时完成审批的, 以 及其他需要强化提醒消息接收人的, 可通过转化钉消息或者直接发送钉消息, 每 人每天钉消息不得超过 60 条。收到钉消息的人员,应点击消息进行接收确认, 以提升沟通效率。 第 二十一 条 通讯录 通讯录主要用于记录员工姓名、 联系电话、 所在单位、 工作岗位及工作状态 等信息。 通讯录信息涉及电话号码等个人隐私, 仅用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 不得直接 或间接向公司以外人员透露通讯录中记录的他人信息, 否则违反刑法规定的, 将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 二十二 条 钉盘 钉盘主要用于存储个人文件、发布公共文件及共享文件。其中“我的文件” 由账号本人使用管理, “共享文件”可由任意员工上传需向特定或全体员工共享 的文件, “企业文件”可由任意员工上传供全体员工浏览或下载的文件。 上传人员一般不得在“企业文件”中上传容量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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