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理实施细则(修改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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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03-02-010
兖矿集团南屯铝厂
钢结构制安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标准
(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2) 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 (JGJ81-91)
(3) 管道碳素钢 (GB900-88)
(4) 管道低合金钢 (GB/T1591-94)
(5)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 (GB11345)
(6) 钢熔化焊接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B3323)
(7)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防锈等级》 (GB8923)
材料要求:所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必须附有质量证明书,各项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钢材代用须与设计单位研究确定,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更改或代用。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1、国外进口钢材;2、钢材混批;3、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4、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5、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6、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对于成批混合的钢材,如用于主要承重结构时,必须逐根按现行标准分别试验,如检验不符合要求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用于非承重结构构件。
进场的钢材必须进行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品种、规格、质量保证书以及表面质量检验。钢材端边或断口处不应有分层、夹渣等缺陷,钢材的表面锈蚀、麻点、划痕深度不得超过其厚度负允许偏差值的1/2。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防锈等级》GB8923规定的C级及C级以上。
钢结构工程采用的连接材料和涂装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规定。应有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材料堆放场地要平整,四周排水畅通。堆放时应减少钢材的变形和注意堆放钢材的稳定性。钢材的端部应固定标牌和编号。标牌应标明钢材的规格、钢号、数量和材质验收证明书号,便于寻找和检查。
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规定。一般选用能满足母材力学性能的焊条或结合母材的焊接性能,改用非等强度而焊接性能较好的焊条。焊接前应将焊条进行烘焙,低氢型焊条一般在常温下超过4h应重新烘焙,重复次数不宜超过三次。各种焊条必须保存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地方,焊条不宜直接放在地上。焊条包装要随用随启封,以免受潮变质,搬运和堆放焊条时,应防止药皮受振脱落。
金属压型板及其制品、另配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符合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应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
钢构件制作
程序:
2、施工准备
审查施工图或作详图设计。检查施工图深度是否满足施工要求,以及审核工艺要求是否合理,技术要求能否实现等。施工单位应有能力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和规范、标准规定,进行详图设计,满足施工要求。
编制工艺规程。包括对成品的技术要求,关键零部件的精度要求,检查方法,主要构件制作的工艺流程,材料拼接的位置和处置(形式),确定焊接收缩量和加工余量等质量标准和采取的措施,以及加工用的设备和工艺装备。
加工:
(1)放样。应根据工艺要求预留收缩量和加工余量,保证下料几何尺寸。注意用作计量长度依据的钢盘尺必须经授权的计量单位计量检定、校正,精度达到要求的等级。
(2)切割。钢材切割面或剪切面 应无裂纹、夹渣、分层和大于1mm的缺棱。按切割面数的10%抽查,且不应少于3个。
气割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零件宽度、长度 ±3.0 切割面平面度 0.05厚度且不大于2.0 割纹深度 0.3 局部缺口深度 1.0 机械剪切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零件宽度、长度 ±3.0 边缘缺棱 1.0 型钢端部垂直度 2.0 (3)矫正与成型。采用冷矫正时应在环境温度-16℃(普通碳素钢)和-12℃(低合金钢)以上进行。采用加热矫正时,加热温度应根据钢材性能选定,加热温度应控制在900℃--1000℃,温度降到700℃--800℃之前应结束加工,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后应自然冷却。矫正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面或损伤,划痕深度不得大于0.5mm。且不应大于该钢材负允许偏差的1/2。应全数进行检查。冷矫正和冷弯曲的最大曲率半径和最大弯曲矢高应符合要求。
(4)钢材矫正后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要求,按矫正件数抽查10%,且不少于3件。
钢材矫正后的允许偏差(mm)
项目 允许偏差 钢板的局部平面度 t≤14 1.5 t14 1.0 型钢弯曲矢高 L/1000且不应大于5.0 角钢肢的垂直度 B/100双肢栓接角钢的角度不得大于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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