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上级工作指示、决定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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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上级工作指示、决定及
重要部署的程序
实施监督检查工作程序
会议程序
实施谈话的程序
办理信访案件的程序
查处违纪案件的程序
公文运转程序
纪检组、监察室人员外出工作程序
管理人员登记,粘贴文件阅办单,提出拟办建议,呈送监察室主任。
由监察室主任提出具体拟办意见。
文件办结后向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汇报并在文件阅办单上签名。交组室文件管理员归档。
纪检组长审定,按照岗位分工交相关人员办理或阅知。
组织实施
对组织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
制定落实方案
纪检组监察室研究拿出落实方案,向科技厅党组、行政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汇报沟通。
办理批办单
接到的上级相关指示、决定及重要部署进行签收登记、办理批办单。
结果报告
将落实结果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级机关。
资料归档
制定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纪检组监察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临时专项检查需要实施监督检查。
实施检查
检查组按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检查工作。
撰写检查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检查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改进工作的建议。
及时报告
按照请示报告制度要求,纪检组监察室将检查报告及时报送省纪委、监察厅。
资料归档
按职责参加有关会议
认真听取会议的主要内容、有关
人员的发言,收集资料,做好记录
将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和有关资料归档,备查
制定谈话方案
内容包括:谈话的原因、谈话的目的、谈话的内容、参加谈话的人员。
实施谈话
对谈话记录并签证
撰写谈话报告
内容包括:谈话的基本情况、谈话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有关建议。
复议复查
受处分人对纪检组监察室做出的党纪政纪处分不服,可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复查
下达处理决定
对查处权限以外的案件,将核实资料和处理意见报送省纪委省监察厅或有关部门
归档,备查
登 记
对反映纪检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来人举报、来信、电话、电子邮件和来访进行登记。
呈 批
在认真登记后,工作人员将举报件加签并提出拟办建议,然后逐及呈领导签批。
实施信访监督
原则:实名举报优先办理;教育为主、积极审慎、严格保密;思想教育、干部管理工作、健全规章制度、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相结合。
回复处理结果
对实名信访,实施信访监督后将结果以书面形式回复信访人。
资料归档
将有关资料归档,备查。
受 理
对受理材料进行登记,对需要查清额主要问题提出初步核实意见,报分管领导或上级部门审批。
初步核实
查清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
立案调查
立案调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检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移送审理
对调查终结,被调查人的错误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移送审理小组按有关规定进行审理,对调查案件结论进行再审。
下达处理决定
对查处权限以外的案件,将核实资料和处理意见报送省纪委省监察厅或有关部门。
复议复查
受处分人对纪检组监察室做出的党纪政纪处分不服,可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复查。
资料归档
接相关处室工作方案后,报监察室主任。结合分工,分派任务。
向纪检组长汇报
组织实施,对组织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
完成情况向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汇报。
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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