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制造有限公司各职能部门业务分工规定(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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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制造有限公司各职能部门业务分工规定
第一章 董事会
第一条 公司总裁统辖全部业务。
第二条 专务董事辅佐总裁,受命负责专项业务。在总裁不能履职时,代理总裁职务。
第三条 公司业务执行的审议权属董事会。
第四条 董事会每月例会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集开会。
第五条 董事会由总裁主持。总裁不能履职时,按董事会序位代行其职。
第六条 紧急事项如无法经董事会议决时,总裁有权裁决。
第七条 董事会议决定事项包括:
(1)有关规章、决定事项。
(2)重要的事业计划。
(3)重大投资。
(4)业务或固定资产的让渡和接受。
(5)其他重要事项。
第八条 监事负责对董事会业务执行的监查和会计审查。
第二章 监察室
第九条 监察室接受监事指令,负责以下业务。
(1)会计财务监察。
(2)业务监察。
(3)对相关公司经营监察。
(4)监察资料的收集。
(5)其他特命监察事项。
第三章 总经理室
第十条 秘书科的业务分工为:
(1)董事事务及交际。
(2)董事会、其他重要会议会务。
(3)董事特命事项的处理。
第十一条 经营企划科的职能为:
(1)经营调查研究。
(2)长期事业计划。
(3)年度事业计划。
(4)季度、月度计划调整与检查。
(5)重要的新事业的调查与企划。
(6)特命事项的调查、企划。
(7)与其他公司的业务提携。
(8)半年度预算编制与控制。
(9)市场调查。
(10)研究开发信息收集。
(11)专利事务。
(12)学术、新闻宣传。
(13)对特定部门的援助。
(14)新产品开发。
(15)对外宣传。
(16)广告宣传。
(17)部门调整。
第四章 总务部
第十二条 总务科的主要业务为:
(1)公司印鉴、总经理印章的管理。
(2)来客的接待。
(3)文书管理,电话受理。
(4)事务用品管理。
(5)事务所整顿与管理。
(6)车辆管理。
(7)车辆保险。
(8)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实施。
(9)外部有关法令的研究。
(10)填报统计资料和会计报表。
(11)股份事项。
(12)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事项。
(13)职工文体活动。
(14)福利卫生设施管理。
(15)职工人事管理。
(16)职工劳动纪律与考勤。
(17)劳动安全。
(18)社会保险。
(19)劳动保护。
(20)团体定期保险、企业养老金保险及其他保险。
(21)工会事务。
(22)工资、奖金、退休金核算与支付。
(23)禀议事项。
(24)公司庆典、会议组织。
(25)相关公司事务。
(26)相关政府机构、团体协会事务。
(27)公司内部通报。
(28)公司内部刊物编辑。
(29)内部联系、协调。
(30)职工庆贺、吊唁、慰问事项。
(31)保安。
(32)公司宿舍、营业所、停车场的借贷。
(33)其他部门不管事项。
第五章 财务部
第十三条 财务科的主要职能为:
(1)决算。
(2)经费、负债管理。
(3)损益核算。
(4)成本核算。
(5)纳税申报。
(6)资产保险。
(7)财务会计报告,记帐。
(8)资产计划。
(9)现金出纳与银行业务。
(10)资金平衡计划。
(11)固定资产清算。
(12)其他财务会计事项。
第六章 物料部
第十四条 采购科的主要职能为:
(1)总部购买。
(2)名工厂购买。
(3)工厂设备订货。
(4)原材料采购。
(5)营业用车辆购入。
(6)购入商品的质量管理。
(7)供应商业务内容和业绩调查。
(8)机器、车辆的借贷。
第七章 营业部
第十五条 促销科的业务内容为:
(1)商品制造计划。
(2)商品库存管理。
(3)商品运送。
(4)货款回收。
(5)销售报告与帐簿保管。
(6)销售市场调查。
(7)销售促进。
(8)商品化计划。
(9)营销计划。
(10)商品出库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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