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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牌集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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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八年〔〕月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2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2 第三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3 第四章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5 第五章 股东大会的召开 7 第六章 附则 13 第 1 页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行为,保证股 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中 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公司章程》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第四十条 《公司法》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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