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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买地券、镇墓文中通假字整理研究
吕志峰
(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上海,200062)
摘要:买地券是指汉代主要是东汉以来随葬的一种反映土地私有权及其观念的文书,它模拟土地买卖证
券形式,随葬于墓中,象征死后仍需要土地。镇墓文是指用朱砂写在镇墓陶瓶陶罐上的解殃文辞,目的主
要是为世上生人除殃祈福,为地下死者解适祛过,免再受罚作之苦;同时也是为了隔绝死者与其在世上亲
人的关系,使之不得侵扰牵连生人。对这两类通俗文献中的通假字进行了全面整理和分析,分为同音通假、
双声通假、旁纽通假和叠韵通假四类。通假方式共有单项通假、一字通多字和多字通一字三种类型。通假
现象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特点。
关键词:东汉;买地券;镇墓文;通假字;整理研究
中图分类号:H124.3 文献标识码: A
买地券是指汉代主要是东汉以来随葬的一种反映土地私有权及其观念的文书,它模拟
土地买卖证券形式,随葬于墓中,象征死后仍需要土地。镇墓文是指用朱砂写在镇墓陶瓶
陶罐上的解殃文辞,目的主要是为世上生人除殃祈福,为地下死者解适祛过,免再受罚作
之苦;同时也是为了隔绝死者与其在世上亲人的关系,使之不得侵扰牵连生人。因为这两
类材料都是随葬品,从语言研究的角度看,同属于俗文献,所以我们将其放在一起进行考
察。本文拟对东汉买地券、镇墓文中的通假字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以期从一个侧面了解当
时的用字情况。同时,通假字是我们在古籍阅读和古籍整理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难题之一,
对其进行全面的整理,有助于此部分材料的释读和研究。
本文主要目的是调查清楚此部分材料的用字情况,不准备参与术语之争,所以,本文
所指通假字,是以上古音为枢纽进行考察的,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其中有些学术界意
见不一致是“古今字”还是“通假字”,本文酌情处理。
各字的上古音声类和韵部,我们主要依据郭锡良先生的《汉字古音手册》和王力先生
的《同源字典》。
部分材料因缺损严重,已无法从上下文判断其是否是通假,故不列入本文讨论范围。
一、所见通假字整理:
根据整理,东汉买地券和镇墓文中出现的通假字从上古音的角度可以归纳为四类:(1)
同音通假(即借字和本字声韵完全相同);(2 )双声通假(即借字和本字声母相同);(3 )
旁纽通假(借字和本字声母相近,即发音部位相同而通假);(4 )叠韵通假(借字和本字的
主要元音及韵尾相同)。详如下:
(一)同音通假(借字在前,本字或正字在后)
1、直——值
“直钱十万二千” (东汉建初六年武孟子男靡婴买地券)
.
按:直,定母,职部;值,定母,职部。“直”和“值”上古音声韵完全相同,属同音
1
通假。《战国策·齐策》三:“象床之直千金”《史记·酷吏列传》:“汤死,家产直不过五百
金。”直,通“值”,谓价值。
2 、曾——增
“令后曾财益口,千秋万岁,无有央咎。” (东汉初平四年镇墓瓶)
.
按:曾,精母,蒸部;增,精母,蒸部。属同音通假。《说文段注》:“《土部》曰:‘增,
益也。’是则曾者,增之假借字。”《孟子·告子》下:“所以动心养性,曾益其所不能。”朱
熹《孟子集注》:“曾与增同。”《马王堆汉墓帛书·经法·三禁》:“地之禁,不□高,不曾
下。”
3、央——殃
(1)“他央咎,转要道中人” (东汉初平四年镇墓瓶)
.
(2 )“令后曾财益口,千秋万岁,无有央咎。” (东汉初平四年镇墓瓶)
.
按:央,影母,阳部;殃,影母,阳部。属同音通假。汉《吴仲山碑》:“而遭祸央。”
顾南原《隶辨》二引《无极山碑》:“来福除央。”《严訢碑》:“君获其央。”马王堆汉帛书《十
大经·称》:“天有环(还)刑,反受其央。”用的都是“央”。在镇墓文中,“央”、“殃”并
用。
4 、蚤——早
“但以死人张叔敬,薄命蚤死,当来下归丘墓” (东汉熹平二年张叔敬瓦缶)
.
按:蚤,精母,幽部;早,精母,幽部。属同音通假。《广韵·皓韵》:“蚤,古借为早
暮字。”《说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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