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四川选拔赛技术文件教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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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数控技能大赛四川选拔赛 (三)刀具、检具、工具及附件
比赛所使用的刀杆、刀柄、刀具、工具由成都千木数控刀具有限公司统一提供。量具由选手自带(根据量具清单,详细清单另行通知)。
九、竞赛程序
参赛选手按照竞赛日程安排,在各赛场进行相应项目的竞赛。
实际操作技能赛场各项目竞赛开始前40分钟,裁判员进入赛场,在赛场技术人员协助下对竞赛设备(机床、计算机等)进行相应的检查和调整。按准备清单检查参赛选手的刀具、检具、工具、附件、毛坯准备情况。
理论、软件应用赛场开始前10分钟,参赛选手凭参赛证、身份证两证齐全进入赛场(各队领队和指导教师均不得进入赛场),进行竞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竞赛裁判组对参赛选手进行身份检查。各分赛场实际竞赛开始,由竞赛裁判组分发理论知识、软件应用竞赛试卷。理论、软件应用竞赛用时按规定要求为准。
实际操作技能竞赛开始30分钟前,参赛选手凭参赛证、身份证两证齐全进入赛场(各队领队和指导教师均不得进入赛场),抽取竞赛机位号,并进行签字确认及赛前准备,领取赛件毛坯,正式竞赛时间为180分钟。
各项目竞赛结束前10分钟,裁判员提示参赛选手竞赛即将结束,各参赛选手应准备停止答题和操作。
各项目竞赛时间到,赛场进行统一停止。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完成善后工作,方可离开竞赛场地。
各项目竞赛开始后30分钟内未到的选手不得进入竞赛现场进行竞赛,其项目成绩记零分。所有进入竞赛现场的选手竞赛开始30分钟后方可离开竞赛现场
十、实际操作技能竞赛注意事项
1、各参赛选手应严格按照量具清单要求携带物品,非量具清单(如:刀具、工具、夹具等)要求携带的物品一律不得带入竞赛现场。
3、选手的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赛场机位在检录时抽签确定。
4、选手参加操作技能竞赛前,可按组委会指定时间熟悉竞赛场地及设备。
5、竞赛时间连续3小时,食品和饮水由赛场统一准备。竞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
6、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加工。
7、机位的抽取后参赛选手之间不得调换。
8、各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按机床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杜绝野蛮操作、违章操作;若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如撞刀、撞机、加工过程中工件掉落等情况,立即取消竞赛资格。
9、竞赛过程中,裁判员将考核各位参赛选手的安全文明操作情况和加工工艺应用情况。出现违反安全文明操作的情况要做好记录,并在成绩评定中酌情扣分,最高扣除5分(取消竞赛资格的除外)。
10、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得更换毛坯,也不能相互借用工、夹、量具。各参赛选手相互间不得自主走动、交谈。
11、竞赛过程中出现机床故障等设备问题,应提请裁判员和赛场技术人员到工位处确认原因。对于因为设备故障而耽搁的时间,由裁判长将该选手的竞赛时间酌情后延。
12、参赛选手完成加工,应主动即时将赛件实物、图样、评分标准上缴至指定位置,并可监督裁判人员对以上实物和文件进行密封,装入专用密封袋,之后应在现场记录单上签字确认。
13、竞赛期间(包括两场次之间),除大赛组委会成员、竞赛裁判组成员、赛场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竞赛场地。
十一、成绩评定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大赛技术工作委员会的竞赛裁判组负责。
2、操作技能的成绩主要依据试件加工精度及表面质量来评定, 由大赛组委会委托专业的计量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大赛组委会裁判组将依据检测结果,对照评分细则确定每位选手的操作技能得分。
3、参赛选手的最终名次依据三项成绩加权合成排定。当出现成绩相同时,先比较操作技能成绩,再比较软件应用成绩,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取相同名次。
十二、申述与仲裁
1、参赛选手对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通过本代表队领队,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仲裁组提出。仲裁组应该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通知领队;
3、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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