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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调度规程一.ppt

发布:2017-11-18约8.84千字共7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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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力调度管理—县调管理 县调调度有关设备的管理规定: 1、县调调度的35KV、110KV线路或分支线路 停电工作,需地调管辖的开关停电时,按本规程 的有关规定执行; 2、县调管理的35KV线路或支线路停电工作虽 不需要地调管辖的开关停电,但在停电后,送电 前必须报告地调以便调整消弧线圈。 二、电力调度管理—县调管理 县调调度有关设备的管理规定: 3、县调调度的35KV终端变电站或“T”接变电站停 电工作,需在变电站进线刀闸外侧装调接地装置,必须 经地调同意,工作完毕拆除该装置后,必须汇报地调; 4、县调调度的35KV线路或分支线停电工作无论是 否需要地调管辖的开关停电,线路(或用户)检修班的 工作票均由县局签发,由县调的值班调度员履行工作许 可手续; 5、用户35KV线路的计划及临时检修统一由县调依 据本条规定进行。 二、电力调度管理—电厂管理 1、并入电网运行的发电厂必须在适当地点装设低频低压解列装置。县调调 度的小电厂的低频低压解列装置由县调核定装设地点报地调备案。 2、由县调调度的小电厂如直接经110KV变电站10KV、35KV母线并网,应 经地调批准或同意。 3、电厂应严格执行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包括值班调度 员临时修改的曲线)和调度指令,及时调节机组的有功出力,安排电厂生产运 行。 4、并网电厂必须根据调度自动化系统有关规程对自动化设备进行运行维 护,不得随意退出或停用。运行设备实时信息的数量和精度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 和电力调度机构的运行要求。 5、并网电厂必须保证远动数据的准确性,数据异常影响发电负荷曲线考核 不得超过8小时。 三、调度检修管理 检修分类: 1、计划检修:根据有关规程所规定的检修周期, 结合设备状况而制定的年、季、月度检修计划; 2、临时检修:未列入计划检修,为防止事故和设 备遭受严重损坏,而将发供电设备负荷降低或停止运 行进行处理; 3、事故检修:由于设备在运行中损坏已构成事 故,或符合紧急停运规定者。 三、调度检修管理 发供电设备检修计划分年、季、月度;月度检修计划由各产权单位根据年度、季度检修计划及设备状况并结合电力供需平衡的的要求提出申请,统一安排;有关单位于每月18日参加检修平衡会议统一确定, 节假日或者双休日时提前召开。 三、调度检修管理 1、计划检修 已批准的属地调管辖的月度计划检修设备,产权单位应提前一个工作日11时前向值班调度员提出申请,地调在17时前批复。 检修申请虽已批准,但在批准的停运时间之前,申请单位还应向值班调度员报告该检修项目是否按时进行,下级调度及现场运行人员只有在得到地调调度员的操作指令后,才能进行相应的操作,操作结束后向调度汇报。 无论任何原因原定检修的设备在预定时间未停下来,则将原批准的检修时间予以缩短,完工时间不变。 三、调度检修管理 2、临时检修 计划外的临时检修一般不予批准,但为了消除设备的重大隐患 ,发电单位和用户专线一般临修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向地调提出申请,由地调批准执行。 三、调度检修管理 3、事故检修: 事故检修申请,产权单位可以随时向值班调度员提出,值班调度员有权批准当值可以完工且对电网供电无明显影响的设备检修。影响电网供电或检修时间超出当值时间者,应经日计划负责人或调度主任批准。 三、调度检修管理 3、检修时间的确定: 发电厂和变电站设备检修时间的计算,是从设备断开时开始(水、汽轮发电机是从主开关拉开时;锅炉是从关闭主汽门时;电气设备是从油开关或刀闸断开电压时)到设备重新投入运行(水、汽轮发电机是到正式并入系统运行时;锅炉是到供气或并入母管时,如需试运行则到报完工时为止;电气设备是到该设备带有电压时)或转备用时为止; 断开设备或投入运行所进行的一切操作时间和机炉停后的冷却时间、锅炉点火及汽机冲转、启动,设备大修后的试运行和进行其它试验时间等均应算在检修工期内。 三、调度检修管理 3、检修时间的确定: 线路检修时间的计算是从线路开关、刀闸断开并在线路出口处可靠接地后开始,到值班调度员得到有关线路检修人员离开现场并拆除工作安全措施“可以送电”的报告时为止。 三、调度检修管理 停送电联系的一般规定: 虽有批准的停电计划,停电后仍需得到值班调度员发给的许可工 作的指令方可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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