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规程.pdf
目。吕
根据《国家能源、局2014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
计划》(国能科技〔2014〕298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过深入调查
研究,认真总结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方面的设计工作经验,在广泛
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行业标准《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
规程》DL/T5003-2005进行修订,并更名为《电力系统调度自动
化设计规程》。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缩略语、总体架构及要
求、调度端部分、厂站端部分、信息传输及交互、基础设施及辅助系
统。附录A为调度端自动化系统功能,附录B为厂站端调度自动
化信息。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主要根据调度自动化系统技术发展及当前电力系统运行管
理机构的实际需求,扩展了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边界和内涵;
2.增加总体架构、功能要求、可再生能源场站等相关内容;
3.增加“术语和缩略语”“总体架构及要求”“信息传输及交互”
等章节;
4.修订“总贝。”“调度端部分”“厂站端部分”;
5.取消原标准第6章“自动发电控制”;
6.将第7章“机房及其他”更名为“基础设施及辅助系统F’。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替代《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
程》DL/T5003-2005。
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提出,由
能源行业电力系统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由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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