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浅析好意同乘交通事故的侵权责任.PDF

发布:2017-07-07约1.59万字共1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江苏经济报 编辑/张丽娅 版式/王 静 校对/丁 丁 法治·观察 FAZHI·GUANCHA B3 2017年6月21日 星期三 涉诉公房权属的认定 ○黄丛梅 浅析好意同乘交通事故的侵权责任 李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婚后生育李某1、李某2、李某3、 李某4、李某5。王某夫妇居住在某房屋处,该处最早只有单位 ○施静 分配给王某夫妇使用的两间公房。1983年左右,王某夫妇在 公房南边盖了两间平房。建好后,李某3住一间,李某4住一 好意同乘,是一个学理概念,并非法律概 民事法律来调整,不能和侵权行为相混淆。 如果我们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来认定好意同 使得好意人和同乘人的利益得到权衡,从而保 间,王某夫妇住公房。1990年,为给李某4结婚,李某3在两间 念,在法律上没有具体的界定,通常是指搭乘 依照我国《侵权责任法》,“行为人损害他 乘交通事故的侵权责任,那么,在诉讼过程中, 护和鼓励好意同乘行为。同时,过错责任原则 平房上面加盖了两间房屋,形成楼房。王某夫妇搬到楼房下 人经机动车保有人或者驾驶人的同意后无偿 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 除了过错要件因为举证责任倒置需要同乘人来 也能够通过对好意人过错与同乘人过错做出准 层,李某3一家搬到公房,李某4搬到楼房上层。 搭乘的行为。一般来说,有偿的或恶意强行要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也就是 举证,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以及因果关系都需要 确清晰的划分,从而使得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的 李某3搬到公房后,围绕公房盖了院子,院子包含公房、一 求的同乘行为不纳入好意同乘的范围。 说,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有其特定的范围, 好意人来举证。如此,自然能够最大程度保护 过错分别承担责任,更有利于正确裁判,减少纠 间偏房、一间厨房、一间书房、一间洗澡间、一间杂物间等,将楼 在具体实践中,同乘主体相对复杂,可以是 其适用必须以法律中有相关规定为前提,但由 同乘人利益,但相较于同乘人而言,好意人在诉 纷的发生。从社会价值考虑,在好意同乘致害 房、楼房东边的厨房隔开。王某夫妇、李某3家、李某4家独立 车辆所有人或者驾驶人的亲戚、朋友,也可以是 于我国法律对于好意同乘交通事故的侵权责 讼中的举证责任就显然过重,在诉讼中很容易 的侵权责任认定中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有助于 生活,分别有各自的厨房和洗澡间。2000年,李某去世。2013 素昧平生的陌生人。对好意同乘行为正确定 任并没有相关规定,所以,不存在适用无过错 置身于劣势地位,使得其权益不能够得到有效 “社会安全”与“个人自由”双重效果的实现。因 年,单位征询王某意见后,将两间公房转让给李某3。后来,该处 性,是解决好意同乘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的基础。 责任原则的法律基础。除此而外,无过错责任 保护,也违反了公平原则,与好意同乘作为情谊 为,如果好意人已尽到其注意义务,即可免除其 房屋被拆迁,王某选择了三套安置房屋,李某3、李某4各自领取 在我国台湾地区,无论是在学术界还是司 原则之所以存在,其目的在于让从事高度危险 行为的行为性质产生了矛盾。除此而外,我国 侵权责任,则其自由不受约束。人人尽其注意, 一套装修居住。王某领取的一套因为本纠纷,未能装修居住。 法实践中,都普遍把好意同乘认定为好意施惠 活动的人时刻心存警惕,用严谨的态度对待自 《侵权责任法》中明确规定,只有在机动车造成 一般损害亦可避免,社会安全亦足以维护。 被拆迁房屋均无产权证明,双方也没有提供建房申请 行为。好意施惠这一概念,最早来自德国的司 己从事的工作,倘若由于险情的出现而导致他 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人身损害的情形下才能够适 “对他人生命健康的注意义务,不能因其 审批等证据证明建造时间。王某、李某3、李某4户口一直在 法判例,具体来说,就是两方当事人都没有做 人遭受损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