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县级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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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县级部分)
考核指标
考核细则
评分标准
现场考
责任单位
核方式
3.深入贯彻落实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
任制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落
( 6)县级政府未将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重大问题提请党委常委会研
抽查县级
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政府
究的,扣 1 分;领导班子分工未体现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 扣 1
分。
( 3 分)
5.健全安全生产、 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协
( 11 )县级政府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未完成安委会、安委会办公室
抽查县级
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消防、
部署的工作任务或具体事项的,
每件扣 0.5
分:未成立由政府领导牵
政府及安
一、责任落实
森林草原防灭火问题,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
头的消防安全委员会的,
扣 0.5
分;消防安全委员会未明确职责、
建
委会成员
将年度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和班子综合考核
立制度和议事规则并执行的,
扣 0.5 分;未开展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
单位
评价内容。( 3 分)
签订工作的,扣 0.5 分。
6.科学合理安排安全生产、 消防、森林草原防灭
火经费预算,强化绩效管理,保障相关领域必
( 14) 县级政府未安排安全生产、
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预算的,
要合理支出需求。 落实中央财政相关补助政策,
抽查县级
扣 1 分;未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扣
1 分;未落实地方
按规定管好、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省、市、
政府
消防经费保障标准的,分别扣
0.5 分。
县级财政安排相关经费预算,加强资金管理。
( 3 分 )
县政府办、安委办
县安委办 、县消防大队、县自然资源局
县财政局
- 1 -
11. 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
( 22 )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未明确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的,扣
1
和消防工作职责,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将安全
分;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扣
1 分;未建立安全生产和
抽查县级
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服务
消防安全网格化平台,或未纳入社会管理服务平台的,扣
1 分;未
县公安局、各
平台,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安监办(站)、
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的,扣
1 分;安监办(站)、公安派出所未按
政府及乡
乡镇
公安派出所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照职责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职责的,分别扣
1 分;全国重点镇
镇
职责。( 3 分 )
按未有关标准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的,每个扣
1 分。
12. 有关部门加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监
( 25 )县级应急管理 (安全监管 )、消防、住建部门未制定执法计划的,
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
分别扣
0.5
分;未完成执法计划确定的数量和重点企业监督检查的,
县应急局、住
格依法实施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
分别扣
0.5
分;行政执法未执行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的,
抽查县级
一、责任落实
每少 1
件扣 0.3 分。抽查 3
个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
(应急管理(安
建局、消防大
切实履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政府
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加强执法监督,
全监管)、消防、住建部门各
1 个 ),不符合规范性要求的,每个扣
队
强化执法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
3 分)
0.5 分。
- 2 -
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
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和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 (3 分 )
( 26 )抽查 4 家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抽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
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涉爆、金属治炼企业
):
未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遭人员、实习人员
等)、所有组织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考核标准的,分别扣
0.5
分;未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长期公示的,
扣 0.5 分;未
将安全生产责任制纳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并实施的,
扣 0.5 分;未设
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每家扣
0.5 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法定职责的,
每家扣 0.5 分;未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组织,
配备专职职业
卫生管理人员的,
每家扣 0.5 分;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
安全管理人
县交通局、住
员未经主管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考核合格上岗的,每家分别扣
0.5 分。企业主管部门未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执
建局、商务局、
法检查的,每次扣
0.5
分。现场抽查 2 名员工,不能掌握本岗位安
抽查企业
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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