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栏江镇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牛栏江镇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
类
别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以党委、政府名义制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或办法,明确和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制定并落实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政府文件明确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监管范围和对象。 研究部署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定期研究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推进煤矿转型升级、化解过过剩产能等重点工作落实。 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及执法经费 建立健全镇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机构,充实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制定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措施。 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岗位津贴 已落实 在保障执法用车、装备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 明确车辆、装备等 建立责任目标考核机制 逐级制定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已签订 定期向同级组织部门报送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将其纳入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内容,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二、严格监管执法情况 加强重点监管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并严格执行。 已制定年度监督执法计划 对重大事故隐患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强化预防控制措施。 对重点监管的煤矿,实行跟踪监管、直接指导。 依法依规参加煤矿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 严格监管执法 采取“双随机”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等方式开展监管执法活动。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止民用爆炸物品供应、吊销证照,以及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 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明确、联合执法办案的工作机制情况,扎实有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州(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省属国有、央企所属煤矿和市属煤矿进行全覆盖检查,并对辖区内煤矿进行抽查。 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的所有煤矿全覆盖检查。 各级政府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领导和督查检查。 建立联合奖惩机制 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和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按规定在媒体上公开曝光“黑名单”企业信息,实施诚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三、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制定贯彻落实《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实施方案。 成立领导机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工作有成效。 建立防控机制 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 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工作。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平台并与企业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加强源头监管和治理 根据煤炭产业政策规定,明确煤矿企业最低生产经营规模标准,把好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审查环节关。 明确煤矿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专业素质及年龄、身体状况等条件要求,完善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制度。 落实副科级领导干部盯守停产整顿矿井制度 严格执行9万吨/年以下煤矿停产整顿规定,落实副科级领导干部盯守停产整顿矿井制度。 确保干部“真盯”、煤矿“真停” 加大巡查、抽查频次,严格痕迹管理和责任追究,确保干部“真盯”、煤矿“真停”。 严格执行验收内容、标准及履行签字程序 严格按照《云南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规定,执行验收内容、标准及履行签字程序。 四、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查处煤矿超层越界开采行为 按照《关于开展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21号)要求,建立联合检查执法机制,组织开展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并依法依规查处煤矿超层越界开采行为。 强化“打非”管控措施。 加强对重点区域私挖盗采和已关闭退出煤矿的巡查管控,坚决打击和遏制私挖盗采行为,防止死灰复燃。 严肃追责。 对关闭煤矿管控不力、非法私挖盗采行为屡禁不止的,严格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法规对责人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按照《云南省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方案》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煤矿安全“体检”工作,全力防控煤矿各类事故。 组织开展区域性水害隐患普查治理工作。 督促煤矿企业执行防治水有关规定,落实“三专两探一撤”等措施。 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落实汛期安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