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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和应对策略
摘 要 会计信息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决策者的决策,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是保证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决策的基本前提和条件。会计信息失真所带来的经济后果是十分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会干扰经济秩序和决策,造成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当前,会计信息失真已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必须认真分析和论证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表现、危害及如何加以防范,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关键词 会计信息 失真 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
目前会计学界很大一部分学者都把会计信息失真的定义局限在会计作弊上,但会计信息失真的范围应该比会计作弊更广泛。讨论会计信息失真这个问题,归根到底是因为失真的会计信息会对会计信息的使用者造成危害。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投资者、债权人、经理人、税务机关)在使用信息时,直到差错大到足以影响他们的决策时,才会对他们造成危害,此时才构成信息失真。因此可以界定失真的信息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指会造成危害的信息即不公允的信息,另一方面是指超过重要性水平的那些使得使用者的判断被误导的信息。会计信息差错和虚假是其两种主要的表现形式。
一、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一)企业会计人员素质不高。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的转换,企业经济业务日渐复杂,日常实际工作中对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核算程序的选择及财产价值的评估等需要会计人员客观、公正地处理。由于目前我国会计人员整体业务素质还不是很高,对某些经济活动特别是复杂的经济活动难以量化或精确地计算。另外,有些会计人员缺乏责任心,不能完全排除利益的干扰,其处理业务的主观判断就会失去客观和公正,为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职务上的便利。目前,有些企业对财会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不够重视,在会计人员《会计法》的继续教育中有一部分会计人员即使来听课也是草草应付考试。缺乏敬业精神,不关注,不学习会计法规,也就无法谈什么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导致会计人员知识更新缓慢,每年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流于形势,缺乏有效而实际的在职学习和提高。会计人员是会计核算和监督的主体,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低,不能正确理解会计政策及会计制度内容,在日常的会计工作中,或是不自觉地违反了国家政策法规;或是对经济业务不能进行正常的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或是在会计处理的过程中缺乏应有的责任心;或是唯上司意志是从,丧失原则。少数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沦丧,主动违法犯罪,由于个人利益膨胀,故意伪造,毁损会计资料,监守自盗,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无论是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都与会计工作规范化,法制化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
(二)监管不严。
核算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与核算单位本身有着太多的利益关系,如果严格追查,可能“殃及池鱼”,所以根本没有追究的意愿和动力。很多的监管人员本身,尚存在业务素质和能力的极大不足,也是监管不严的重要因素。
一是政府监督由于受人力、财力的限制,国家把审计的重点只能放在政府宏观管理部门和国家重点建设资金上,通常对企业的审计仅限于对会计报表中的数据进行核对和分析。二是作为社会监督主体的会计师事务所,未能独立承担起“客观、独立、公正”的执业责任。少数事务所受自身利益驱使,执业态度不端正,风险意识淡薄,审计过程中搞人情风,搞私人交易,走过场,甚至违反职业道德为客户作弊,出具假报告,为会计信息失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从1993年新会计制度执行以来,财经法规已基本建立和健全,对会计信息失真的处罚也有了法律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存在。由于一些经营者法制观念淡薄,而执法部门的执法工作不到位,以言代法,助长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三是审计部门监督不力。
(三)法规不健全,理论不完善。
我国会计法规体系虽已初具规模,但《企业会计准则》、十三个行业《会计制度》、相继颁布的一系列具体准则共同起作用,情况混乱。《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但现行的这部法规在实施过程中显现出许多不足之处。现有的会计理论在很多方面还不能满足完全客观地反映经济业务的需要。如会计期间假设,是人为地划分时期,其结果必然与客观事实有差距;货币计量假设,假设币值不变,在遇到通货膨胀时,货币计量假设基础上核算的会计信息就不能如实反映客观情况;重要性原则,是将重要的事项单独反映,不重要的事项合并反映。由于合并了相对不重要的事项,使会计信息与业务原貌有出入;谨慎原则在应用时,预计可能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少预计或不预计可能发生的收入,使会计信息带有了估计成分,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四)企业相关主体的利益驱动。
企业经营者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行为目标,在利益驱动下就可能出现会计造假行为,以达到预期目的。同样,上市公司在利益的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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