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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状况更新须予披露的交易.PDF

发布:2017-08-09约5.49千字共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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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 ,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 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業務狀況更新業務狀況更新 業務狀況更新業務狀況更新 須予披露的交易須予披露的交易 須予披露的交易須予披露的交易 本公司欣然宣布其多媒體業務的最新發展情況 。經探討各個不同的選擇方案後 ,本公司 已決定推出創新的 Over-The-Top (「OTT 」)及流動電視服務 ,並預計自二零一四年七月 一日或該日前後開始通過該等平台傳送其多媒體內容 。本公司目前計劃會通過三至五條 頻道經營業務 ,其中包括一條綜合廣東話頻道和一條 「24 小時 」新聞頻道 。基於此等 發展情況 ,本公司將會恢復其內容製作業務 ,並會步進興建位於新界將軍澳工業邨的新 多媒體製作及分銷中心的下一階段 。除此之外,在需符合此等業務發展的進度及業務需 要的前提下 ,本集團目前計劃提議分階段重新聘用於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六日宣布裁減的 大約 320 名員工 。OTT 和流動電視服務將為本公司於本港的內容分銷業務提供嶄新的平 台。鑑於智能電話 、平板電腦及具備多種功能的手持裝置於本港日漸普及 ,本公司相信 於香港提供 OTT 和流動電視服務的需求及業務發展潛力將會增加 。同時,本公司亦相 信香港廣大的觀眾會樂意接受通過互聯網及流動電視服務獲得電視內容這個嶄新的方 式。本公司致力進一步發展其多媒體業務 ,當中包括本港的內容分銷頻道及/或平台 、 與內地及海外製作公司合作及/或合夥從事電視節目製作 ,以及電影和多媒體內容製作。 OTT 服務服務 服務服務 於過去十年 ,在OTT 平台上開發各項話音 、應用方案及媒體服務乃是一項技術的革新 , 這由全球觀眾的喜好及需求所帶動 。能與互聯網連結的智能電話 、平板電腦、手持裝置、 電腦及智能電視 日趨普及 ,以及本港的寬頻互聯網用戶人數上升,均為內容供應商帶 1 來不可多得的機遇 ,讓它們可通過 OTT 平台傳送直播電視及視頻點播服務 。本公司的 OTT 服務使觀眾能通過眾多的互聯網連結裝置 (如智能電話、平板電腦、個人電腦及 智能電視等 )觀看其頻道 。觀眾可以選擇觀看直播或視頻點播的多媒體內容。本公司的 市場推廣團隊及研發團隊一直與潛在的應用方案開發商一起 ,就可供OTT 平台及服務 的設置 、安裝、使用及管理等所使用的技術解決方案進行商討及評估 。 流動電視流動電視服務服務 流動電視流動電視服務服務 本公司的流動電視服務使觀眾得以通過可接收頻譜傳輸的移動裝置觀看其頻道 。 本公司通過其全資附屬公司所收購的目標公司 目前持有 (其中包括)頻譜 、綜合傳送者 牌照及取得關於在本港提供廣播類流動電視服務的基礎建設、設施及設備 。目標公司是 中國移動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 ,主要從事提供流動電視及相關服務 ,並沒有在 本港從事提供流動電話服務 。目標公司可使用頻譜 ,有效期直至二零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為止 。 由於就收購事項的一個或多個適用百分比率超過 5%但少於 25% ,故根據上市規則第十 四章 ,收購事項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的交易 。 收購事項收購事項 收購事項收購事項 本公司與賣方 (目標公司的唯一股東 )簽署了協議 。按照協議 ,本公司向賣方支付了選 擇權對價 。因此 ,其可按本身的絕對酌情權行使選擇權 ,按購買價購買 目標公司 100% 的股權 。賣方已同意在完成前清償 目標公司拖欠賣方或其關聯方的所有未償還債項 (賣 方於完成時以零對價出讓給本公司的頻譜相關債項除外 )。於賣方發出關於 目標公司獲 簽發綜合傳送者牌照的通知及其 向目標公司轉讓頻譜完成後,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十二 月二十 日行使了選擇權及收購事項於同日完成 ,目標公司因此成為了本公司的間接全資 擁有的附屬公司 。 選擇權對價約 15,200,000 港元已於簽署協議之時支付 。購買價約 142,200,000 港元由本 公司於完成時支付給賣方 。選擇權對價及購買價 由本公司的內部資源撥付 。對價是 由 2 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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