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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岗精机科技人才培育方案 .doc

发布:2017-06-07约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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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崗精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技人才培育實施一、培育目的:針對逢甲大學所屬之奮發向上、有心學習青年學子提供生活補助,並藉由實質交流、培育及延攬菁英於,股份公司(以下簡稱),貢獻所學。 二、培育名額:原則上每學年至多培育位科技人才,每學年最終培育員額將視實際申請狀況及內容,由天崗精機與逢甲大學工學院雙方協議之。 三、培育範圍與員額數:逢甲大學生,機械與電腦輔助學系工業工程與系統管理學系電機學系自動控制工程學系。四、科技人才培育獎助金以下簡稱培育獎助金):獎助每位科技人才培育每學年共計新台幣元,逐學年申請。培育獎助金之發放每撥受補助之學生。核發標準或方式如有調整時,將由逢甲大學工學院另行公告並依標準核發。 申請資格:一學年平均成績達分以上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優先錄取條款:如申請者符合前述點條件,且目前參與(曾參與)天崗精機與逢甲大學之產學合作專案計畫者,經該計畫之主持人推薦者得優先錄取。 六、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年月日止。 申請手續:檢具下列文件送至逢甲大學工學院辦公室。 填具科技人才培育方案申請書(見附件一)、成績單正本、學生證、身分證正反影本各一份。 檢送三百字至五百字自傳。 繳交各類技能檢定證件影本(非必要選項)。 其他。審查與公告:科技人才培育學生之遴選,由逢甲大學工學院機電系初審後,書面或電話通知初審合格者進行面談複審。原則上面談複審將由天崗精機與逢甲大學相關人員擔任審查工作。 經核定授予培育獎助金者,由逢甲大學工學院機電系書面公告至院公佈欄;另公告於逢甲大學與天崗精機各自所屬網站。培育獎助金之發放,將由逢甲大學協助完成。逢甲大學工學院機電系將舉辦公開儀式,邀請天崗精機相關主管親自頒發,以茲鼓勵。 權利義務: 經領受培育獎助金者,應填具天崗精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服務同意書,見附件二),該同意書應具結保證於領受培育獎助金至天崗精機,由天崗精機酌發實習津貼 天崗精機保留聘僱領受培育獎助金學生之權利,惟若天崗精機放棄之權利時,應出具書面同意書予領受培育獎助金之學生,並放棄公司所有權利。 十、追償培育獎助金:領受培育獎助金之學生,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逢甲大學即停止發給培育獎助金,並由天崗精機追償其已領之全部培育獎助金,並依法加計自撥款之日起,計算至償還之日止之利息(依發生時之郵局公告貸款利率),同時喪失其用資格: 無正當理由之中途休學、退學,或領取另負相同服務義務之獎、助學金 轉學或入非本要點所訂之其他系所者。 申請資料虛偽不實、受學校記過以上處分或學業、行為、操守出現重大瑕疵者。 依天崗精機。天崗精機例外:領受培育獎助金後,因意外事故或疾病,以致喪亡或肢體、心神遭受損害,無法勝任天崗精機所交付之任務時,停止發給獎學金,並喪失進用資格,惟已領取之獎學金,免於追償。 十一、聯繫窗口: 逢甲大學工學院 林慧柔小姐 電話:04-座机电话号码 .tw Page 3 of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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