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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保险代理人概述(2016.09)》.ppt

发布:2016-09-12约字共1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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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八章 保险代理人概述 2009年9月版 第一节 保险代理人概述 第二节 保险代理机构 第三节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 第一节 保险代理人概述 一、保险代理人的概念 二、保险代理人的法律特征 三、保险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四、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的区别 一、保险代理人的概念 保险代理是代理行为的一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其主体是保险代理人 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 1、保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由保险法和民法调整的行为 保险代理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表现在四个方面 2、保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基于保险人授权的委托代理 保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属于委托代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二、保险代理人的法律特征 3、保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代表保险人利益的中介行为 成熟的保险市场的三要素——买方、卖方、中间人 4、保险代理人的权利既包括明示权利,又包括默示权利 例如,人寿保险代理人有收取首期保费的权利属于默示权利 三、保险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保险代理人的权利 1、获取劳务报酬的权利——保险代理人最基本的权利 2、独立开展业务活动的权利 (二)保险代理人的义务 1、诚实和告知义务 2、如实转交保险费的义务 3、维护保险人权益的义务 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 四、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的区别 1、委托人不同 1)保险代理人——受保险人委托 2)保险经纪人——受投保人委托 2、代理权限不同 3、收入来源不同 1)保险代理人——从保险人处取得代理手续费收入 2)保险经纪人——从保险人处取得佣金同时从投保人处获取一定的报酬 4、法律地位不同 1)保险代理人——其代理行为产生的后果由保险人承担 2)保险经纪人——因其疏忽、过失而造成的损失,应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第二节 保险代理机构 (一)专业保险代理机构 我国保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包括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常见的兼业代理人主要有银行代理、行业代理和单位代理 一、保险代理业务人员 指在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中,从事销售保险产品或者进行相关损失查勘、理赔的工作人员 保险代理业务人员应当主动向客户出示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第三节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 二、保险营销员 指取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资格证书,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并收取手续费或者佣金的个人 保险营销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参加“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 应当取得《展业证》,这是保险营销员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代表其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证明 应当向客户明确说明保险合同中责任免除、犹豫期、健康保险产品等待期、退保等重要信息;销售新型保险产品,应当明确告知客户费用扣除情况,并提示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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