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影响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评估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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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影响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
评估报告
申请单位:
项目名称:
所在地气象局:
评估人签名: ( ______县/区气象局)
评估人签名: ( 市气象局)
评估人签名: ( 省气象局)
报送日期: 年 月 日
评估日期: 年 月 日
各类气象站气象观测站与周围障碍物边缘
和各种影响源体边缘之间距离的保护标准
站类或项目
名称 大气本底站 国家基准气候站 国家基本站 国家一般站 太阳辐射和日照等 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的高度与距观测场的距离关系和保护范围
≤3万米时,不得在该范围内新建、扩建城镇、工矿区,或者在保护范围上空设置固定航线 ≤2千米时,修建高度超过距观测场距离1/10的建筑物、构筑物
≤1千米时,修建高度超过距观测场距离1/10的建筑物、构筑物 ≤800千米时,修建高度超过距观测场距离1/8的建筑物、构筑物
在日出、日落方向障碍物的高度角≤
5°;四周障碍物不得遮挡仪器的感应面 ≤3万米时,不得在该范围设置垃圾场、排污口等干扰源 ≤500米时,设置垃圾场、排污口等干扰源 ≤500米时,设置垃圾场、排污口等干扰源 ≤200米时,设置垃圾场、排污口等干扰源 ≤1千米时,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与铁路路基距离 >200米 >200米 >100米 与公路路基距离 >50米 >50米 >30米 与大型水体距离 >100米 >100米 >50米 与作物、树木距离 观测场四周10米范围内不得种植高于1米的作物、树木 高空气象观测站、天气雷达站、气象卫星地面站、区域气象观测站和单
独设立的气象探测设施探测环境的保护,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保护范围和要求。
建筑物名称1 所在地气象局类别
位于气象观测场何方位 实测或图纸读取以下数值 距观测场围栏直线距离(米) 相对观测场高度(米) 建筑物建设高度(米) 建筑物高度角(从观测场围栏地面处测量的仰角) 建筑物视宽度(米) 建筑物视宽度角(从观测场中心1.5米高度测量的方位角) 县(区)气象局评估描述:
建筑物名称2 所在地气象局类别
位于气象观测场何方位 实测或图纸读取以下数值 距观测场围栏直线距离(米) 相对观测场高度(米) 建筑物建设高度(米) 建筑物高度角(从观测场围栏地面处测量的仰角) 建筑物视宽度(米) 建筑物视宽度角(从观测场中心1.5米高度测量的方位角) 县(区)气象局评估描述:
所在县(区、市)气象局审批意见:
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案,符合(不符合)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23 号)中的“观测场围栏与周围建筑物之间距离的保护标准”。
(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地市气象局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气象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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