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供地调研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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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供地调研报告
##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供地调研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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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2011年,全市供地16839亩,按供地来源,占用农用地7390亩,已有建设用地4708亩,未利用地4741亩,三类用地占比为44︰28︰28。商业住宅用地4634 亩,其中划拨保障房用地558亩,农民个人建房用地1826亩,商品住宅用地1741亩。工业用地4527亩,全部为出让用地。基础设施用地6844亩,其中道路给排水电力等城建配套设施用地4453亩,公益性机关事业等单位用地2114亩。
2012年,全市供地19303亩,按供地来源,占用农用地11456亩,已有建设用地2769亩,未利用地5078亩,三类用地占比为59︰14︰27。与2011年相比,农用地增加了4066亩,建设用地减少了1939亩。商业住宅用地4472亩,其中划拨保障房用地601亩,农民个人建房用地2273亩,商品住宅用地1628亩。工业用地2419亩,全部为出让用地。基础设施用地11500亩,其中道路给排水电力等城建配套设施用地95973亩,公益性机关事业等单位用地1656亩。
2013年,全市供地42378亩,按供地来源,占用农用地9673亩,已有建设用地3500亩,未利用地29204亩,三类用地占比为23︰8︰69。与2012年相比,供地面积相比2012年增加2倍多,其中未利用地占到了供地总量的近70%。商业住宅用地7710亩,其中划拨保障房用地475 亩,农民个人建房用地579亩,商品住宅用地6402亩。工业用地10777亩,全部为出让用地。基础设施用地22389亩,其中道路给排水电力等城建配套设施用地19141亩,公益性机关事业等单位用地 2719亩。
二、供地特点
近三年,从用地来源看,在供地总量增加的情况下,农用地面积在总供地面积中的比例从2011年的44%,2012年的59%,下降到了2013年的23%。原因是国家对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的各项管控措施逐年加大,国土资源部门严格落实规划、用地指标等耕地保护政策,在用地需求激增的形势下,充分发挥我市未利用地资源丰富的优势,各类项目用地优先使用未利用地,2011年未利用地占供地总面积的28% ,到2013年增加到了69%,供地总量2011年为16839亩,2013年为42378亩,在需求增加2.5倍的情况下,没有因用地指标和耕地保护等政策原因而无法为项目建设供地的情况发生,保障了各项建设用地需求,保护了资源,保障了发展。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1、土地市场特别房地产用地呈饱和状态,##除**区外,各县区公开出让的房地产用地流拍现象频现。企业投资意愿下降,市场预期走弱,土地市场竞争强度有所回落,流拍现象频现,底价成交成为市场主流。
2、现行用地审批制度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不完善。突出表现在工业用地供地程序中,按照国家政策,对工业用地实行招拍挂出让,就是要运用市场机制,对工业用地实行市场化配置,因此工业用地出让不先行确定用地者。但现行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制度和用地预审制度,均建立在用地主体既定的前提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则要求项目单位要依据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目前,工业用地已一律严格实行招拍挂公开出让,即不能先行确定用地者,但在供地前进行用地预审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时,按现行的制度要求又必须按既定的项目用地者来审查报批。
3、存在重审批轻管理现象。供地前管理把握项目可行性论证,将有限的土地资源供给切实需要的项目。供地办理用地手续时,按照有关部门的文件及土地管理规定,确定好各项用地参数,收缴用地的各项费用,确保供地合法。供地后要抓住各项用地指标在实际建设中是否落实到位。目前在供地前和供地审批环节管理比较严格,但在批后监管中还存在问题,如何实现好三个环节的互为承接,特别是抓前、后两个环节,需要进一步加强。
建议及对策
一是创新思路,破解用地难题。为积极保障区域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在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和土地投资强度指标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切实加强用地管理。做到主动创新坚决保障工业项目、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招商引资项目用地需求,不断挖潜存量、拓宽渠道积极保障其他项目用地。在保障用地工作中,实行分期、分批供地制度。对批准立项的企业用地,根据企业发展规划,采取分期分批供地的办法,化解用地难问题。同时,全面清理盘活城郊和集镇未利用地、废弃地、荒山等作为发展用地,引导企业集中在工业集聚区使用土地,鼓励工业企业建标准厂房和多层厂房,提高项目容积率。
二是提升集约节约用地水平,增加土地收益。面对我市房地产市场钢性需求不足、国家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大环境,要充分发挥我市未利用地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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