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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开挖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

发布:2018-08-29约6千字共10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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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PAGE 1 深基坑开挖支护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主体建筑24层,裙楼4层,地下1层,设计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物高度为85.3m,总建筑面积为36316.2m2,地上建筑面积30038 m2,地下建筑面积6278.2m2。   地下基础开挖深度为-7.45m,局部开挖深度为-10.25m,地基基础为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以天然地基为持力层。 二、环境概况 施工现场四周环境复杂建筑物稠密 1、基坑东侧为1栋已建1层建筑,砖混结构,浅基础,建筑外轮廓线距地下室外墙边最近处约6m,需保护。 2、基坑北侧为1栋已建3~4层建筑,砖混结构,浅基础,建筑外轮廓线距地下室外墙边最近处约8.5米;该侧西边围墙外有一配电柜,围墙外有雨、污水管及自来水管,需重点保护。北侧西半段外为渔市口路,路边距地下室外墙约5.5米。 3、基坑西侧围墙外为东大街,紧靠围墙为沿街商铺,在基坑施工前搬迁,街道一侧为人民商场,为3~4层建筑,框架结构,该侧地下室外墙距其外墙边最近处约15m需重点保护。 4、基坑南侧有2栋已建2~3层建筑,砖混结构,浅基础,建筑外轮廓线距地下室外墙边最近处约10m该侧围墙外道路下埋有电缆,需保护。 三、基坑安全等级 综合本基坑挖深,周边环境等因素,确定本基坑的安全等级为二级,重要性系数1.0 四、工程地质条件   本工程场地土类型属中压缩性、中硬场地土,属基本稳定区。场区内无液化土层分布。场地地下水常年最高水位埋深为1.5米,年变化幅度为1.0米左右。 五、工程特点   1.开挖面宽,开挖深度大,开挖时间要求紧。故只能用分段分层开挖,根据进度需要,视施工现场条件的可能,适当考虑部分工序搭接进行。   2.本工程地下水主要赋存于上部杂填土中,下部土层为隔水层且含水量小,基坑所在场地地表土体已被下挖约2~3米,场地标高-2.00~+0.00;基坑挖深4.3m~6.8m。 现场查看发现坑内基本干燥,本工程不做专门的止降水措施,采用坑内布设明沟加集水井的方式明排坑中地下水。 六、实施监理工作依据   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4、《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6、《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7、《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9、《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10、《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CECS96:97) 11、设计文件及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12、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13、已批准工程基坑监测方案 14、已审批的基坑开挖施工组织设计、基坑支护方案 15、已批准的工程监理规划 七、土方开挖控制要点 1、土方开挖前施工单位须编制详细的土方开挖施工组织设计,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预估和对策分析,并取得基坑支护设计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认可后严格遵照实施。 2、按设计或施工要求标高平整场地,清除和搬迁施工区域内地上,地下所有障碍物,做好防洪、排洪工作保证场地不积水。 3、设置测量控制网,水准点要求设在不受基坑影响之处。 4、采用机械开挖,地下水位低于开挖底面0.5M。 5、在开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时空效应,遵循分区、分层、对称、平衡的原则。 6、基坑内部临时坡体坡率应不大与1:1.2;土方开挖过程中挖土高差不得大于3米,慎防土体的局部坍塌造成工程桩位移、破坏及现场人员伤损和机械损坏等工程事故。 7、坑底土方留300厚人工开挖,不得超挖,尽量减少对土体的扰动。 8、机械进出口通道处应铺设路基箱扩散压力,或设置配筋混凝土面层,不得在支护结构顶部直接碾压。 9、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基坑周围地面超载,基坑顶部严禁堆载,地面超载应控制在20kPa以内,尤其是大型施工机械行走路线及停靠地点。 10、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堆土或留作回填土用堆土坡脚至坑边距离及堆土高度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执行。 11、基坑开挖至设计土面后,应对坑底找平,如有小部份超挖,应用C15~C20毛石混凝土回填处理,并整实至与地基土基本相同密实度,及时施工排水沟和集水井及垫层。 八、基坑支护施工控制要点 根据基坑挖深、地质条件及现场施工条件,采用人工挖孔桩悬臂支护、土钉墙支护及局部放坡开挖;坡面挂网喷细石混凝土封闭措施。 1、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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