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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五、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税率与费用扣除标准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2011年9月1日,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45%。 费用减除标准: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 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35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费用减除标准: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 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工资、薪金所得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五、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税率与费用扣除标准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4)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5)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或者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承包项目可分为多种,如生产经营、采购、销售、建筑安装等各种承包。转包包括全部转包和部分转包。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超额累进税率。 费用扣除标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五、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税率与费用扣除标准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 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该条款中所指的“每次”,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① 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② 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③ 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④ 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⑤ 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⑥ 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4%。 3.稿酬所得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例3-19】小王2014年3月取得薪金收入5 500元,计算小王当月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5500-3500=2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2000×10%-105=95(元) 【例3-20】某作家2014年3月份出版一本书,取得稿酬5 000元。该书4月至6月被某报连载,4月份取得稿费1 000元,5月份取得稿费1 000元,6月份取得稿费1 000元。因该书畅销,6月份出版社增加印数,又取得追加稿酬3 000元。请计算该作家稿酬所得的应纳税额。 3月份出版获得收入与增加印数追加稿酬合并作为一次;在报纸上连载3个月获得收入合并为一次。 出版和增加印数稿酬应纳税额=(5000+3000)×(1-20%)×14%=896(元) 报纸上连载稿酬应纳税额=(1000+1000+1000-800)×14%=308(元) 故该作家稿酬所得的应纳税额=896+308=1204(元)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五、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税率与费用扣除标准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其适用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 000元。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 000~50 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 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适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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