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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拍卖理论 1、概述 拍卖(招标),作为一种有趣的商品或服务交易机制,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旺盛的生命力 据统计美国GDP中45%来自于拍卖方式的交易 近年来拍卖(招标)已成为政府采购和企业外包的主要手段。 如: 美国财政部和加拿大中央银行经常采用拍卖的方式销售政府债券,内务部也定期拍卖石油开采权,中国香港每年要公开拍卖大批量的土地给地产开发商 经常拍卖的除了古董、珠宝等艺术品、住房、旧车、农产品、生产原料,还包括无形资产,比如上地使用权、油田开采权、排污权等,甚至一些特殊的电话号码和车牌号码等的使用权 最突出的例子是,美国通讯部采用几位理论经济学家设计的拍卖机制,分配提供个人通讯服务的执照,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效益,为美国财政部带来了二百多亿美元的收入。此后,欧洲各国也相继采用类似的拍卖机制。 2、四种基本拍卖方式 增价拍卖(英国式),减价拍卖(荷兰式),第一价格密封拍卖,第二价格密封拍卖。 前两种为公开叫价方式,后两种为密封方式。 在增价拍卖机制下,价格不断上升,直到只剩下一个竞标者为止。这是用得最多的一种拍卖机制,专业拍卖行均采用这种方式。世界上最古老,最大的两家专业拍卖行,索士比Sothebys和克里斯蒂Christies都起源于英国伦敦,因此,这种增价拍卖方式常被称为英国式拍卖 减价拍卖刚好相反,拍卖人先从高价开始叫卖,如没有人愿买,就由此价格按事先规定的速度连续减价,直到有人愿意买为止。 虽为减价拍卖,仍然是价高者得。 在荷兰,人们常用这种机制来拍卖鲜花,因此称为荷兰式拍卖。 在密封第一价格拍卖机制下,每个竞标者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地向拍卖人提交标书,标明自己愿出的价格,再由拍卖人在约定的时间,邀请所有竞标者到场当众开标,出价最高者赢得物品,并付他自己的报价 因此第一价格拍卖也被称为高价拍卖,亦称招标拍卖或邮递拍卖 在密封第二价格拍卖机制下,物品归报价最高者,但成交价等于第二高报价 此方式在实际中少见,但有很好的理论性质 最先由经济学家维克瑞(William Vickrey)提出 问题:上述拍卖方式能否有效地配置资源;对卖方能否取得最大收益? 直观的理解: 1、拍卖的最大特点是,价格不是由卖方说了算,也不是由买卖双方讨价还价来确定 2、具有非对称信息:卖方不完全知道潜在买方愿意出的真实价格,只有买方自己知道 3、每一潜在买方也不知道其他买方可能的意愿出价 4、拍卖的竞价过程可以帮助卖方收集这些信息,从而把物品卖给愿意付最高价的买方 这不仅达到资源有效配置,也为卖方取得最高收益 这种直观解释是否完全准确,需作进一步分析 3、基本模型 私有价值模型IPV 假设一个卖方要卖一件物品,物品对他来说值v0,假定这是公开信息。 有 n 个买方感兴趣,vi 表示第 i 个买方对物品的评价 1、私有价值假设:对买方 i 来说,只有他自己知道 vi 的大小,卖方及其他买方都不知道,但他们认为 vi是分布在 [a, z]区间上的一 个随机变量,并知道其概率分布函数 Fi(vi )和密度函数 fi(vi ) 如vi可能服从[0, 1000]区间上的均匀分布 2、独立性假设:总体说来,这些随机变量 v1, v2, …,vn 是独立的或不相关的,换言之,v1,v2,…,vn 的联合分布函数: F(v1, v2, …, vn ) = F1(v1) F2(v2)…Fn(vn) 这意味着,每个买方的私人价值不受其他买方估价的影响;即使第 i 个人知道 vj,j ≠i,他也不会改变自己对物品的评价。 3、对称性假设:这些概率分布函数完全相同,换言之,对所有i, j = 1, 2, …, n,和所有 v∈[a, z], Fi(v) = Fj(v) = F(v) ——SIPV 4、风险中性假设:每个买方的目标是最大化他的平均(或期望)收益 5、非合作行为假设:所有买方独立决定自己的竞价策略,不存在任何具有约束力的合作性协议 这些假定描述的知识对买卖各方均属共同知识(common knowledge) 比如说,第 i个人知道,其他人猜测 vi 是分布在 [a, z] 区间上的随 机变量,并服从概率分布 Fi(vi) 假定卖方是风险中性,有能力挑选具体的拍卖方式,并且按拍卖规则行事,决不反悔 当(3、对称性假设)不满足,即为IPV模型 描述了一种极端的情况:每个人对所拍卖的物品有较特别的偏好,而且不受别人偏好的影响 另一种极端情况:共同价值模型CV 对每个人来说,拍卖物品有一个共同的价值 v,但他们都不知道v的大小 每个人有自己的估价 xi,只有自己知道 假定:大家都认为 v是一个随机变量,有概率分布 G(v) 和密度函 数 g(v),其中 v ∈ [vl, v h] 每个人的私人估价 xi服从 [a, z] 上的条件分布 H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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