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单位现场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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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工承包单位现场管理办法1.总则1.1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标准化管理,科学、公正地管理、评价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的履约能力,提高项目管理机构现场工作水平,加强建设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xxx工程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1.2本办法适用于xxxxxxxxx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的管理与考核。1.3本办法对项目施工承包单位的考核评价,包括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施工行为检查情况、施工质量等内容。2.施工单位现场项目部组织机构2.1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承包合同》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现场项目部组织结构,项目部人员必须在中标后15天内报建设单位批准。2.2项目经理、各专业工程师、档案员、取样员、质检员、安全员、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等必须持证上岗。2.3制定各种基本的项目部规章制度,明确项目成员职责。2.4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中心的管理模式。3.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3.1施工单位必须针对本工程特点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中标后15日内报现场监理机构、建设单位审核,在监理、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执行。3.2针对质量通病、关键工序、特殊过程编制预控措施及管理办法。4.施工职责4.1施工质量管理4.1.1加强对测量定位放线的监控工作,测量定位用的仪器必须满足合同要求。4.1.2对重要设备、材料要加强检查,必须按合同和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和复试。及时收集整理设备、材料的准用证、质保书、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保资料以备随时抽查。4.1.3每个分部、分项中的各个工序未经监理、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验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4.1.4对于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如防渗漏等有关工序、部位,必须要落实技术措施,并通过监理的检查验收。4.1.5对于出现的有关工程质量问题应深入检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采取整改的办法并应在工程部归档。4.1.6施工单位对自己施工的工程成品半成品要进行有效的保护,对其他施工方的成品半成品也应进行有效保护,并随时接受监理、建设单位的监督检查。4.1.7建设单位供应的设备、材料,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取样送检复试。现场设备、材料由总包单位负责保管,设备材料的安放、保护、管理必须根据设备材料的特点实施。4.1.8所有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标准必须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标准执行,建设单位未提供标准的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行业标准执行。4.1.9设备材料的取样送检,取样或制作时必须应有监理人员旁站,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材料、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均由施工单位负责取样送检复试。4.2施工进度管理4.2.1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根据施工承包合同工期目标制定项目施工总进度控制计划、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如月进度计划及周进度计划)、甲供设备材料采购供货进度计划、总体配套施工进度计划 ,报建设单位审核批准,由工程部负责备案。工程部定期检查进度计划落实情况。4.2.2建立三级计划进度管理体系施工各级承包单位,必须设立明确的进度管理架构,设置专(兼)职计划员,计划员需具备一定施工生产安排经验,熟悉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技术文件,能对施工进度动向提前做出预测。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由各班组负责人参加的生产调度例会,必要时召开有关进度问题的专题会议。各单位生产班组负责人工作时间必须在岗,如临时外出须通知其他相关成员,并做出相应安排,必须能随时取得联系。各相关单位、班组之间,需建立纵向、横向联系。各级生产负责人、计划员之间,应及时进行指导、反馈、预警、建议等工作交流。三级计划进度管理体系的工作流程一级计划——总控制进度计划此计划为项目指出最终进度目标,为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均指出明确的开工、完工时间,并能反映各分部、分项工程相互之间的逻辑制约关系,以及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关键线路。总控制计划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制订,原则上一是要满足现场施工的实际需要;二是要符合各项已签合同的工期规定。由建设单位牵头制订总控制计划,各专业负责人、总包、分包共同参与意见,经认真研究后确定。总控制计划一经确定,便成为项目施工的纲领性文件,各方均要严格遵照执行,不做轻易调改。任何一方符合或违反工期规定,均按合同规定条款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二级计划——阶段性工期计划或分部工程计划二级计划的制定是为了保证一级计划的有效落实,故有针对性地对具体某一阶段、某一专业承包队伍的生产任务作出安排。二级计划的制定,原则上必须符合总控制进度计划的控制要求,如出现不一致的情况,需经建设单位认可,或修改后再报。各专业承包公司在正式施工前必须上报该单位的生产计划,并上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在必要时下发的阶段性工期计划或分部工程计划,相关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各分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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