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ZH 011-2020羊毛醇企业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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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H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ZH 011-2020
代替Q/ZH 011-2016
羊毛醇
Lanolin alcohol
2020-01-21发布 2020-02-01实施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
Q/ZH 011-2020
前 言
本标准于2020 年01月21 日发布,于2020年02 月01 日实施。
本标准由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钱国平、吴玉兰、方红进、陆裕厚。
本标准与Q/ZH 011-201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羊毛醇分为3个级别;
――删除色度≤8 的医药级羊毛醇,删除熔点≥50℃的化妆品级羊毛醇,工业级羊毛醇改为日
化级羊毛醇,并修改了指标;
――将日化级羊毛醇保质期改为5年。
本标准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表情况为:
——Q/ZH 011-2006;
——Q/ZH 011-2015;
——Q/ZH 011-2013;
——Q/ZH 01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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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H 011-2020
羊毛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羊毛醇的指标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藏
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从羊毛脂中提取、分离出的羊毛醇,作为化妆品、表面活性剂等原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
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四部
《欧洲药典》9.0
国家技术监督局75 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感官要求
黄色至琥珀色的硬光滑固体。
3.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1的规定,或可按客户的要求。
表 1 理化指标
级 别
医药级 化妆品级 日化级 检验方法
指 标
透明液体颜色测定方法
色度 ≤10 ≤10
GB/T22295
酸值 mgKOH/g ≤2 ≤2 ≤20 中国药典四部附录0713
皂化值 mgKOH/g ≤12 ≤12 ≤30 中国药典四部附录0713
干燥失重 % ≤0.5 ≤0.5 ≤2.0 中国药典四部附录0831
过氧化值 meq/kg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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