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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_ZH 011-2020羊毛醇企业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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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H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ZH 011-2020 代替Q/ZH 011-2016 羊毛醇 Lanolin alcohol 2020-01-21发布 2020-02-01实施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 Q/ZH 011-2020 前 言 本标准于2020 年01月21 日发布,于2020年02 月01 日实施。 本标准由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钱国平、吴玉兰、方红进、陆裕厚。 本标准与Q/ZH 011-201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羊毛醇分为3个级别; ――删除色度≤8 的医药级羊毛醇,删除熔点≥50℃的化妆品级羊毛醇,工业级羊毛醇改为日 化级羊毛醇,并修改了指标; ――将日化级羊毛醇保质期改为5年。 本标准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表情况为: ——Q/ZH 011-2006; ——Q/ZH 011-2015; ——Q/ZH 011-2013; ——Q/ZH 011-2016。 1 Q/ZH 011-2020 羊毛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羊毛醇的指标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藏 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从羊毛脂中提取、分离出的羊毛醇,作为化妆品、表面活性剂等原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 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四部 《欧洲药典》9.0 国家技术监督局75 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感官要求 黄色至琥珀色的硬光滑固体。 3.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1的规定,或可按客户的要求。 表 1 理化指标 级 别 医药级 化妆品级 日化级 检验方法 指 标 透明液体颜色测定方法 色度 ≤10 ≤10 GB/T22295 酸值 mgKOH/g ≤2 ≤2 ≤20 中国药典四部附录0713 皂化值 mgKOH/g ≤12 ≤12 ≤30 中国药典四部附录0713 干燥失重 % ≤0.5 ≤0.5 ≤2.0 中国药典四部附录0831 过氧化值 meq/kg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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