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林管护责任书.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乡(镇) 村 村民小组
集体公益林管护责任书
甲方: 村民小组
乙方: 农 户
为进一步深化集体公益林改革,使公益林管护责任落实到户,利益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经村民小组户主会议讨论决定,将本村民小组位于 处的 亩集体公益林落实给 农户进行管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基本情况
管护地块基本情况见附件《集体公益林管护地块基本情况表》和《集体公益林管护地块示意图》。
二、管护期限
管护期限为70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责、权、利
(一)积极宣传、贯彻、落实《森林法》及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学习林业专业技术知识,坚持依法治林、科技兴林,并视工作需要,结合村情制定、完善、实施村规民约,切实加大对公益林的监管力度。
(二)向乙方公布集体统管林地如林木采伐、林下资源开发等所有财务收支情况,并于当年底前把所得收益,以本村民小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的分配比例分配给小组成员。
(三)实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落实管护责任和措施,使用兑现补偿资金。
(四)涉及如林地林木流转、采伐等重大事项,须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组织实施。
四、乙方责、权、利
(一)负责保护管理好管护地块范围内的集体公益林林地及林地上的林木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对管护地块范围内的集体公益林进行保护管理,必须认真履行管护职能,严格遵守《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严禁改变林地用途,严禁私开乱挖林地、开山采石、采开矿、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一切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若发生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有责任制止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二)森林防火期,不得在林区及林缘烧地埂、秸杆,不将火源带进林区。积极举报违规用火和故意放火行为,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并主动协助扑救,林火扑灭后要守护火场处理余火,严防死灰复燃。
(三)协助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如发现林业有害生物或林木异常时,及时报告。
(四)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积极投工投劳参加甲方组织的义务植树活动。
(五)对发生在相邻责任区破坏公益林的行为,有责任制止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六)按照国家和省、市公益林管理规定,参与公益林管护和资金的使用与分配。
五、共同责任
(一)涉及征(占)用林地,双方应按国家规定办理。
(二)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对公益林的限伐(禁伐)规定,对公益林进行抚育间伐、更新采伐等,须由甲方统一申报,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六、违约责任
本责任书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如乙方不能履行责任,甲方可视情节扣减林地收益分成或解除本协议,发生违法行为的上报林业主管部门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如甲方不履行责任,乙方可持本责任书向监督单位反映,协商解决。
七、其它事项
(一)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方和监督单位各执一份、乡镇林业站一份。
(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商量,可另立补充协议。
甲 方 代 表(村民小组组长签字):
乙 方(签字):
监督单位盖章(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附件:
1、集体公益林管护地块基本情况表
2、集体公益林管护地块示意图
集体公益林管护地块基本情况表
管护地块编号 小地名 面积(亩) 四至界线 备注 东 南 西 北 东 南 西 北 东 南 西 北 东 南 西 北 东 南 西 北
集体公益林管护地块示意图
原宗地内业号 小地名 管护地块编号 面积 原宗地地形图附图 管护地块示意图
制图人签名:
2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