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安全员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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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Purpose)
2. 范围
(Scope)
3. 定义
(Definition)
4. 职责
(Responsibility)
5.
(part-time safety inspector management)
6. 参考文件
(Reference Document)
7. 附件
(Attachment)
修订日期 版本 修订说明 20-02-09 A 首次编制 修订部门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EHS部
1.目的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
定义
3.安全员是职责
4.14.2 人力行政部
4.2.1审核兼职安全员培训计划,和EHS部共同实施兼职安全员培训颁证的实施。
4.2.2 负责兼职安全员培训的组织工作。
4.1.3 负责兼职安全员津贴及优秀兼职安全员奖励的发放工作。
4.3各部门职责
4.3.1 各生产部门须确定2名部门安全员,每个生产班组(工序)至少应设置1名兼职安全员。其他部门至少应配1名兼职安全员。
4.3.2 加强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日常管理,督促本部门兼职安全员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规定的兼职安全员,应及时作出调整,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兼职安全员资格并依公司规定处理。
4.3.3 如有兼职安全员离职、调动,须及时调整补充并报EHS部。
4.4 兼职安全员职责
4.4.1 兼职安全员由所在部门领导,在公司EHS部的指导下,协助和配合本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4.2 组织所在部门或班组员工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组织落实部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全面执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坚持“四不伤害”,杜绝“三违”,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从源头上控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4.4.3 负责本部门或所在班组成员及新员工(以EHS部公司级安全教育签到名单为准)、调(转)岗员工(以完成OA岗位变动流程为准)的安全教育培训,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片回收齐全、及时;组织所在单位的班前、班后会和安全生产日活动;按要求组织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演练。
4.4.4 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或班组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生产现场“5S”管理,对需其他职能部门协助整改的,应逐级报告;督促员工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用具。
4.4.5 负责所在部门或班组的安全消防及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安全消防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提高广大员工消防意识和消防应急抢险、避险能力;定期组织对所在部门的应急救援器材(用具)、消防设施、灭火器具、安全工具以及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进行检查并记录,保持其完好、整洁;保持所在部门生产作业现场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和公司财产安全。
4.4.6对发现的各种违纪行为,有批评教育和提出处理意见的权利;对所在单位或岗位设置的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连锁装置(系统)、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安全警示牌的完好、整洁负责,如有损坏、失灵,应及时报告维修。
4.4.7 按“四不放过”原则,参加所在单位发生的各种安全生产事故(含安全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等)的调查、分析,并提出自己对事故预防的措施和对相关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4.4.8 按时参加公司或本部门组织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会议和活动,及时向所属人员传达上级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提示。
4.4.9 基础管理台账(包括安全教育台账、安全活动记录、隐患及“5S”整改记录等)齐全、全面、详实、规范。
4.4.10 做好本部门月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填报本部门《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月报表》并于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结束前呈报EHS部。
5. 兼职安全员的管理
5.1 兼职安全员岗位设置
5.1.1 生产部门兼职安全员设置:部门兼职安全员2名、班组(工序)每班1名兼职安全员。
5.1.2 生产辅助部门兼职安全员设置:部门兼职安全员1名、班组(工序)每班1名兼职安全员。
5.1.3 其他部门:设置1名部门兼职安全员。
5.2 兼职安全员聘任程序
5.2.1兼职安全员须由所在部门进行提名推荐。
5.2.2参加人力行政部、EHS部组织的培训,考试合格。
5.2.3经公司安委会主任审批同意后,由EHS部颁发《兼职安全员上岗证》。
5.3 兼职安全员的考核
5.3.1对部门兼职安全员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部门兼职安全员的考评,由
所在部门和EHS部分别负责,各占考评权限的30%和70%。
5.3.2 考评工作依据专兼职安全员岗位职责及相应的考核细则(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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