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河镇中心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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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头河镇中心学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很好地落实《涟源市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根据《湖南省综治委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文明校园评估细则〉的通知》(湘综治委校园治安办〔2013〕7号)、《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集中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娄政办函〔2013〕89号)精神,结合我中心学校实际,经中心学校决定在全镇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排查、整治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我镇学校安全管理“大提高”,真正达到“思想认识有高度,安全检查全履盖,隐患治理零容忍、工作落实抓到底”的总体要求,确保学校平安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镇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桥头河镇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卢中华 中心学校校长
副组长:邱建新 中心学校分管安全副校长
阳党新 中心学校副校长
颜幸福 中心学校副校长
邱迪奎 中心学校副校长
成 员:肖湘涛 中心学校校长助理
黄竹平 石狗中学校长
廖军良 桂花中学副校长
廖城城 株木中学校长
阙铭 中心学校校长助理
邓益林 中心学校会计
廖志雄 中心学校出纳
李先良 桥头河片区教学辅导
李黄堂 石狗片区教学辅导
邱建阳 桂花片区教学辅导
严明高 株木片区教学辅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由邱建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阙铭,办公地点设中心学校。
三、创建内容
(一)校舍安全
中心大牵头四位中学安管员对全镇各学校D级危房1个月内拆除到位,B、C级危房立即维修,学校围墙及时维护。建立安全通道,宿舍明确专人负责和值班并严格实行登记制度。校舍、宿舍等建筑物的走廊护栏、窗户高度及防护设施达标。校内施工场地与教学区隔离实行封闭施工,设立警示标识,学校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责任书。校内池塘、陡坡设置醒目警示标识,制订防护措施。
(二)交通安全(校车安全)
规范校园及周边交通管理,学校明确专人对学生上学、放学时的交通状况进行检查、督促、管理。加强学校学生家长自发雇用车辆接送学生的管理。完善校门口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交通警示标牌、标线、标识。强化校园进出车辆管理,设置车辆停放场地。校车安全严格按照《涟源市校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涟政办发〔2013〕21号)文件执行。
(三)校内安全
健全校内治安防控网络,有条件的学校在重要部位安装视频监控或其他技防设施,报警、监控点无死角。学校设立专门安全保卫机构,完善安全保卫制度。配备专职保安,配齐防卫装备,建立门卫、巡逻、值班制度。无寄宿生的学校,各校要配一名专职的或兼职的安保员,中学要成立护校队,不流于形式,讲求实效。有寄宿生的学校一定要配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寄宿生管理员。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建立使用台账。完善学校文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安全工作预案,音、体、美、劳技、信息等课程要加强学生安全管理,保证体育设施安全使用。
(四)用水安全
饮用纯净水或矿泉水的学校,必须采用正规厂家生产的水,并查验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等“五证”。使用所在乡镇集中式供水的学校,必须向供水单位索取《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报告单》,明确专人管理。采用山泉水、河水、井水等直饮水的学校,由学校取样送卫生疾控部门定期检测。使用深井水的学校,在水文变化较大的季节对水质要进行全面的卫生检测。学校自备水池、水塔要定期检测,定期消毒。
(五)消防安全
配齐配好灭火器、安全指示标识、应急灯、应急水源等安全设施。加强火灾隐患的排查治理及预防预警,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物品,严格用火、用电、用气制度,对已老化电路立即检修或更换。强化师生消防安全教育,开设消防安全及应急避险等知识教育课程,组织开展紧急疏散演练。教学楼、宿舍等重点部位的楼梯中间,要设置单黄线和安全指示标识,引导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走,预防踩踏事件的发生。
(六)校园周边安全
加强校园周边刑事、治安案件的预防和处置力度。整治学校周边场所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与镇综治办安监站配合取缔校门口小商小贩、临时摊点和200米内的游戏厅、网吧、娱乐性场所。与派出所取得联系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一次集中清理,严厉打击社会闲杂人员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寻衅滋事及敲诈勒索伤害学生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建立警校联动机制,设立护学岗,加强
(七)食品安全
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堂管理各项制度。定期开展食堂餐饮管理人员的培训。落实食堂、商店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食品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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