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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服务业竞争力影响因素分析
【关键词】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因素分析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和竞争能力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金融服务贸易作为服务贸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也进一步凸显,对其他服务贸易有着强大的促进作用。随着我国金融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开放程度的不断推进,金融服务贸易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金融服务业整体的结构与效率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优化与提高。但由于中国的金融服务贸易起步较晚,与国外金融服务业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存在进出口结构不平衡,金融服务贸易占服务贸易比重低的特点,在这一背景下,评价和分析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金融服务和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的界定 金融服务或金融服务业的英文对应词是:financial service 或financial service industry。《关于金融服务的附件》第5条(a)项称:“金融服务指一成员金融服务提供者提供的任何金融性质的服务。金融服务包括所有保险及其相关服务,及所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保险除外)。”保险及其相关活动包括:寿险和非寿险的直接保险(包括共同保险),再保险和转分保,保险中介和咨询、精算、风险评估和理赔等保险附属服务。它是服务的一种,是指金融机构运用货币交易手段融通有价物品,向金融活动参与者和顾客提供的共同受益、获得满足的活动。
国际金融服务贸易就是以提供金融服务为目的的国际性商业服务活动,有四种形式:(1)跨境交付,从一成员方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提供金融服务,如一国消费者购买境外外国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2)境外消费,在一成员方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方的服务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如一国银行对外国人的旅行支票进行支付。(3)商业存在,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的商业存在提供金融服务,如外国金融机构在东道国投资设立分支机构。(4)自然人存在,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的自然人存在提供金融服务,如一国从事金融服务的个人到另一成员国提供风险评估和金融咨询等服务。从我国的实践看,商业存在是金融服务贸易的最主要形式。随着金融服务业的开放进程和全球金融危机下的产业格局调整,我国金融服务贸易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二、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综合评价
衡量一国服务产业的交易后综合贸易竞争力,一般运用贸易竞争优势指数TC、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 等指标去度量。TC 是一国产业的进出口差额与进出口总额的比率,也就是单位贸易额中所获得的净出口额,其值的大小与该产业的比较竞争优势成正比。RCA 是指一国产业出口额占该国出口总额的份额,与该产业的世界出口总额占世界出口总额的份额的比率,反映一国某产业出口在世界出口贸易中的相对竞争强弱。首先我们用TC指数来衡量我国的金融服务贸易情况。
(1)、贸易竞争优势指数(TC)评测
TC指数是指一个国家某类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差额与该国该类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总额之比。表明该国是某类产品的净出口国,还是净进口国,以及净进口或净出口的相对规模,用以衡量一国某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也可以用来比较不同国家之间同种产品的竞争力。
该指标剔除了各国物价水平等方面波动的影响,使得不同时间序列的各经济体之间的贸易竞争力比较具有很好的可操作性。
其计算公式为:
TCij=(Xij-Mij)/(Xij+Mij)
其中,进口Mij和出口Xij分别表示i国j类产品某一年度的进口额和出口额。贸易竞争优势指数的取值范围为(-1,1)。当其值接近0时,说明比较优势接近平均水平,该经济体金融服务贸易水平与国际水平相当;该指数大于0时,说明比较优势大,且值越接近1,该产业竞争力越强;该指数小于0时,则说明比较优势小,竞争力也小,值越接近-1,该产业竞争力越强。当TC=1时,只有出口,没有进口;TC=-1时,只有进口,没有出口。
表1 单位:百万美元
年份 金融贸易总额 出口额 进口额 金融服务进出口差额 TC指数 2006 1037 145 891 -746 -0.72 2007 787 230 557 -326 -0.14 2008 881 315 566 -251 -0.28 2009 1100 400 700 -300 -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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