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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寿险团体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型) B 款)条款目录 (.pdf

发布:2017-04-17约8.08千字共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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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寿险团体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型)(B 款)条款目录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请投保人仔细阅读本条款 1.关于本合同 6.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1.1 合同构成 6.1 受益人 1.2 投保范围 6.2 保险金申请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 7.投保人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 2.账户设置 7.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2.1 公共账户 7.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2.2 个人账户 7.3 地址变更 2.3 账户归属 7.4 争议处理 3.保险费及账户余额 8.本合同中的重要术语 3.1 保险费的交纳 8.1 团体 3.2 账户余额 8.2 利息 8.3 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服务提供单位 4.本合同提供的保障 8.4 毒品 4.1 保险期间 8.5 战争 4.2 保险责任 8.6 军事冲突 4.3 责任免除 8.7 暴乱 5. 投保人权利 5.1 续保 5.2 被保险人变动 5.3 合同内容变更 5.4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人保寿险团体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型)(B 款)条款 在本条款中,“本公司”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 关于本合同 1.1 合同构成 人保寿险团体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型)(B 款)合同(以下简称为“本合同”)由保 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所附的投保单及相关文件、有关的声明、批注单 及其他约定书构成。 1.2 投保范围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见 8.1)的在职人员,或其他本公司认可的成员, 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本单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向本 公司投保本保险。 1.3 合同成立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与生效 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为本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生效 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2 账户设置 2.1 公共账户 经投保人申请,本公司可以为投保人建立公共账户。 2.2 个人账户 本公司为每一被保险人建立个人医疗保险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 2.3 账户归属 本合同项下公共账户和个人账户的所有权属于投保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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