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科岗前培训_精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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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岗前培训 急诊科 急诊首诊负责制 急诊会诊制度 急诊抢救制度 急诊值班制度 交接班制度 病历书写制度 急诊规章制度 *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首诊医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推诿病人,或让病人退号后重新挂号,应及时报告本科协理医生或二线值班医生或请医院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 * 一、急诊会诊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 二、紧急情况下,急诊科人员可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在岗医师须于5分钟内到达急诊科,协理医师或以上医师须在10分钟内到达急诊科,同时要带上本专科所必须的抢救治疗及检查器械设备 三、应邀医师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急诊会诊时,应及时委派相应专科资质的医师参加 四、提出会诊方要提出:理由、困难、想解决什么目的、请求帮助。会诊方:耐心、详细、解决问题。相互帮助 * 一、急诊科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由急诊科二线值班和协理医生负责组织抢救,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教部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二、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三、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 遇危急重症患者应现场抢救,而不是立即往抢救室转 患者是否转抢救室应有住院总医师或急诊组长决定 遇有危重及昏迷的外伤患者、协助护士保管好患者贵重物品并贴封条、有二人以上清点并签名 * 一、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二、值班期间不得自行换班或请人代班,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请人代班时,必须经科主任或住院总医师批准,在落实好代班人员后才可离开 三、病房值班兼急诊值班医师,上班时必须到急诊室签到,并把值班地点写在去向牌上,凡未按时到者,急诊值班护士应督促其来急诊室签到,无故不签到或签到后不在指定地点者,值班护士有权报告上级领导 四、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 五、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 每班要有交接班记录、危重、重点和特殊患者应床边交接班 交接班记录要求详细、全面、字迹清楚。请签自己和能让大家看清楚的“中文名字” * 1. 临床首诊医生在接到检验科或放射科的阳性病例报告后,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告感染办公室 2.报告时限:甲类和乙类甲管的传染病在2小时内,乙类传染病在6小时内,丙类传染病在12小时内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于2小时内向医院总值班、医院院长及卫生局报告 4.日常诊治过程中发现传染病暴发苗头,应立即电话报告感染办公室 * (一)收入标准 1.不能确诊、病情比较重的病人; 2.危重病人经抢救后生命体征相对稳定但需待床住院治疗的病人 (二)出院标准 1.留观病人病情稳定,可以口服药物治疗者; 2.患者及家属拒绝治疗,自动要求出院经患者本人或指定监护人签字后可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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