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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可研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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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论 1.1 项目概要 1.1.1 项目名称:正蓝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 1.1.2 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察哈尔大街 1.1.3 项目建设单位:正蓝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法定代表人:张洪玉 1.1.4 项目建设年限:2年 1.1.5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对实验室进行改造、修缮。改造面积450平方米,对实验室供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环保设施等进行合理改造;购置仪器设备50台套。 1.1.6 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项目建设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投资240万元,地方配套60万元。 1.1.7 效益分析:项目建成后,可以增加农产品类指标21项,乳、肉、蛋及其制品等12项,水质、大气、肥料增加59项、农、兽药残留等检测增加了123项,并在原46个指标基础上增加了223个单项指标,增加了4.9倍。可以使得检测样由过去的最大60份/批次,增加到180份/批,项目建成后将大大增强正蓝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检测精度。从而提高农产品的合格率和优等品率,提高其市场竞争能力,创造出更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1.2 项目编制依据 1.2.1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报送县级质检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内发改农字【2010】1909号) 1.2.2 农业部《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06—2010年)》; 1.2.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1.2.4《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1.2.5《植物保护工程建设规划(2006—2010年)》; 1.2.6《内蒙古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 1.2.7《正蓝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五发展规划》。 1.3 综合评价和论证结论 1.3.1 综合评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能够满足当地农牧业生产发展需要,通过改善实验室工作环境,配备先进的仪器设备,应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可明显提高对当地农产品的检验检测水平,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 1.3.2 论证结论。该项目合理确定了建设内容和规模,技术路线正确,投资方向合理,公益性突出、社会效益显著。建议尽早立项实施。 第二章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1正蓝旗农牧业概况 正蓝旗土地总面积10182平方公里,现有人口8.3万,有8个苏木镇场,103个行政嘎查村,是锡盟南部及周边地区牲畜、蔬菜集散地。牲畜总头数54万头(只),其中奶牛2.8万头,运营中的奶站39家,全旗年牛奶产量12.71万吨;肉类产量2.67万吨;现有农牧业产业化企业8家。 2.2 项目建设背景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历来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高度重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农产品市场信息、食品安全和质量标准体系”;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要“加快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和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加快制定或修订农业行业标准和重要农产品质量标准,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创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近年我国曾发生多起因食用农药残留、兽药、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而引起的中毒事件,特别是2008年9月份发生的乳制品重大安全事故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敲响了警钟,尽管相关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由于投资不足、检测设备陈旧等原因,很难从根本上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因此,亟须通过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的投入,保证公众消费安全。 正蓝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起步较晚,检验设备落后,检验检测能力弱,实验室环境条件差,严重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的效能,制约了正蓝旗农产品品牌战略的发展。为此,提出正蓝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通过改善检验检测实验环境,购置先进检验检测设备,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能力,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农牧民收入,从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2.3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3.1 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的迫切需要。由于长期以来农(兽)药、化肥、抗生素等添加剂在生产上的大量应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地的自然、地理环境和农产品品质。因此,必须建立长期系统的产品监测监督机制,以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该项目的实施,可解决正蓝旗农牧业系统各部门之间力量分散、设备简陋、工作效能不高等问题,有效提高正蓝旗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水平,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 2.3.2 是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迫切需要。目前农产品交易逐步从数量型向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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