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项目可研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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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项目摘要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
1.1.2建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1.1.3法人代表:董军
1.1.4建设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院内。
1.1.5建设目标与范围
建设目标:实施综合建站,以完善检测手段为重点,全面提升检测能力和水平,实现对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全过程监管,有效改善和提高本溪及周边地区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水平达到主要检测指标与国际接轨。检测业务包括农业投入品、生产环境和农产品质量三个方面,并覆盖种植业、畜牧业两个行业。
1.1.6主要建设内容
(1)改建检验检测中心800平方米
(2)购置仪器设备41台(套)
1.1.7项目总投资与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67万元,地方配套133万元。
1.1.8建设期限
项目立项批复下达后,二年内完成(预计2009-2010年)
1.1.9项目组织实施与管理
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建设期间在省农业厅环保站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沈阳)等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由本溪县副县长为首的,由本溪县政府及县直各相关部门领导组成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技术攻关小组、项目实施小组,办公地点设在本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站。
1.1.10项目运行费用与效益分析
项目运行需仪器设备购置费3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5万元,基本预备费15万元,总需费用400万元。本项目投资回报主要在社会长远利益。项目投入建成后,综合质检站将每年对全县50万吨种植业产品,12万吨的肉、蛋产品实施检验监测和质量控制,从而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促进农事企业发展,对繁荣经济、提高人们生存质量、减少疾病、增进新农村建设成效、改善环境、促进农业可技术发展意义重大。
项目完成后,有利于更好地完成本溪县农业环境保护、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促进本溪县农业生态安全、粮食生产安全的提高,对推进农业环境质量的改善,规范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提高农产品质量,保证农业生产的持续健康发展,必将产生良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项目完成后可使本质检站检测项目的检测精密度整体提高10%~30%左右,检测的灵敏度提高5~10倍,检测范围扩大50%,检测样品数量提高200%,提高了检测能力、科研研究和快速反应的能力,将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为农业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快速处理重大涉农事故提供技术保证。
该项目的建设旨在从全面提升农业环境保护、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综合能力出发,切实加强农业环境污染监测与防治、产地环境质量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生态工程与环境风险评估、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等领域的技术手段,为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环境污染防治等提供科技支持。
项目建设单位将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和农业部机构认可,该项目基础条件优良,检测能务和测试人员队伍素质较高,并已开展多年农业环境质量调查与安全评价、农产品及投入品的检测工作,有实施项目建设的工作基础和经验。项目的建设主要是在原有的质检站基础上进行改造和补充完善,因此,项目建设不存在风险。
1.1.1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
建设规模
1
土建工程
平方米
676
改造
2
购置仪器设备
台(套)
41
二
总投资
万元
400
1
土建工程
万元
60
2
仪器设备
万元
300
3
工程其他费用
万元
400
三
效益
1
增收
亿元
1
2
覆盖范围
县区
29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国家发改委关于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的批复(发改农经[2006]1728号)
(3)农业部文件农计发[2006]35号(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4)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06-2010年)
(5)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点(农业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2007.04)
(6)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数据
(7)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9号)
(8)仪器设备的市场价格
(9)国家现行投资估算的有关规定
(10)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二章 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2.1项目建设的背景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直接关系到生产发展、消费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社会管理的基本属性,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基本职能之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做好2001年、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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