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分红派息实施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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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5-024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于2015 年4 月28 日经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4 年 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
773,738,8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年度。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而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从773,738,834 股减至773,418,434 股,
根据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总
股本773,418,4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3.001242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
原则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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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73,4 18,4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3.001242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
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10 股派2.701118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
按每10 股派2.85118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ª;对于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
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ª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0.450186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 150062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5 年6 月3 日
2 、除息日:2015 年6 月4 日
3、红利发放日:2015 年6 月4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15 年6 月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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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
年6 月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
金账户。
2 、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1)法人股股东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78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 08*****003 中元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
3 08*****111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4 08*****613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5 08*****943 济南铸造锻压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
(2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持有的股权激励限售股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 号(100080)
咨询联系人:孟宁、徐倩
咨询电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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