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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地核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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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XK09-005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产品 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二) (直播卫星专用设备产品部分) 2016年9月30日公布 2016年10月30日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发证产品及标准 1 第三章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和资料 5 第四章 企业实地核查 16 第五章 产品检验 17 第六章 证书许可范围 33 第七章 附则 34 附件1 企业核查时准备书面材料清单 35 附件1-1 企业生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产品主要工艺流程图 36 附件1-2 企业生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产品生产设施和检验设施表 37 附件1-3 企业生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产品生产场所示意图 38 附件1-4 企业生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产品生产设备表 39 附件1-5 企业生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产品检验设备表 40 附件1-6 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表 41 附件1-7 产品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清单 42 附件2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43 附件3 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和建议改进条款汇总表 51 附件4 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 52 附件5 检验报告格式 53 附件6 本实施细则与旧版细则主要内容对比表 57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产品 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二) (直播卫星专用设备产品部分)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做好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等规定,制定本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产品生产许可的实地核查、产品检验等工作,应与通则一并使用。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产品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证。 第二章 发证产品及标准 本细则发证产品定义、范围及单元划分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产品指一切能够用来接收由直播卫星转播的电视及广播节目信号,并能对这些信号进行处理输出符合电视机所需的视频、音频或数据信号的装置。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产品一般包括:直播卫星电视接收天线、直播卫星一体化室外单元、直播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三部分。 直播卫星电视接收天线是指用来接收直播卫星电视广播信号的装置。产品多为金属抛物面结构,能够将抛物面区域范围内的直播卫星电视信号聚焦到抛物面所在焦点处,提高接收的信号电平。随着技术的发展出现了平板微带结构、平板谐振腔结构以及平板微金属结构的直播卫星电视接收天线。 直播卫星一体化室外单元(俗称高频头),是指将卫星电视天线会集的卫星电视信号接收后进行低噪声放大、下变频、中频放大以进一步提高信号电平并转换成合适的输出接口的装置。 直播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是将经室外单元送来的卫星电视信号进行解调解码,输出符合电视机要求的视频、音频信号的装置。有时直播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也叫直播卫星数字电视接收器、直播卫星数字电视综合接收解码器等。直播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应不具备接收解调解码DVB-S和 DVB-S2技术体制的卫星电视信号,仅能解调解码ABS-S技术体制卫星电视信号功能。 本细则规定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产品划分为3个产品单元 见表1。 表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产品单元划分 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型号规格 1 直播卫星电视接收天线 抛物面天线 型号+口径+材质+结构形式 平板天线 船载天线 2 直播卫星一体化室外单元 —— 型号+结构形式 3 直播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 加密标清定位型 型号+主芯片+结构形式 标清卫星地面双模型 标清可升级成高清型 标清可升级成高清卫星地面双模型 加密高清定位型 多语言加密标清定位型 多语言标清卫星地面双模型 第五条 本细则的发证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见表2。 表2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产品执行标准和相关标准 序号 产品 单元 产品 品种 产品标准 相关标准 1 直播卫星电视接收天线 抛物面天线 SJ/T 11387-2008/XG1-2009直播卫星电视广播接收系统及设备 (电子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工科{2009}第57号】) GB/T 2423.3-200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 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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