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法 外国法制史 教学课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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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法 一、 古希腊法的概念 古希腊法泛指公元前12-公元前4世纪存在于古希腊地区的所有法律规范的总称。 古代希腊概况: 一、公元前12世纪以前,克里特文明到迈锡尼文明。 米诺斯遗址 二、公元前12世纪到公元前8世纪,“荷马时期” 《伊里亚特》和《奥德赛》 城邦出现:雅典,斯巴达 三、公元前8世纪到公元前6世纪,“殖民时期” 大量的希腊人移民到周边地区。周边国家不断的希腊化。 四、公元前5世纪到公元前4世纪。“古典时期”,希腊文明最为繁荣的时期。 五、马其顿入侵 六、罗马入侵 二、 古希腊法的发展 公元前20世纪左右最初的法律;“线形文字法”; “荷马时代”的各城邦法; 成文法阶段; 公元前3世纪后,古希腊法走向衰落。 雅典法律制度 德拉古立法——公元前621年 1、公民权取得的条件。具备武装。 2、将官员从贵族中选拔变为抽签选举。 3、组成400人议事会。 评价: 一、广泛使用严厉的刑法,苛法。 二、雅典第一部成文法 梭伦立法——公元前594年 立法背景 一、工商业奴隶主——主体 二、自由农民——同盟 主要内容 四个方面 第五方面、废除了德拉古立法一些残酷的刑罚。 梭伦立法的意义: 一、以财产代替血缘来划分等级,客观上发展了雅典的私有制。 二、公民参加民众大会奠定了雅典的民主制度的基础。 三、涉及范围广,标志着雅典法制初具规模。 四、一定程度上废除了德拉古立法一些残酷的刑罚。缓和了社会矛盾。 五、包含了一系列的工商业的规定,推动了经济的发展。 六、开创了陪审制度。一方面完善了雅典的国家 机器,另一方面为西方的司法制度和陪审制度开 创了先河 整体评价 经济上的改良 政治上的革命 立法上的革新 克里斯提尼立法 主要内容 一、改变按财产选举为按照选区选举。消除了氏族部类的最后残余。 二、改变400人会议为500人会议。 并设置十将军委员会。不搞抽签而只由选举产生,并可连选连任 三、“贝壳放逐法”, 评价: 一、划分选区标志着雅典国家的成型 二、标志雅典法律的成型 三、标志着雅典民主政治的基本成型 伯里克利立法: 伯罗奔尼撒战争 立法内容: 一、官职向所有的公民开放。取消任职限制。 二、雅典公民大会成为最高权力机关。 三、规定了官职津贴制度。 雅典“宪法”的民主性与局限性 民法(财产法,债法) 一、所有权 1、私有制相当发达。严格保护私有制。 2、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原始取得 传来取得 债法 基于契约而产生的债 基于损害而产生的债。 婚姻家庭法。 一、梭伦立法之后,出现遗嘱继承。 二、只有男子才享有继承权。 刑法 保留了原始社会血亲复仇的残余。 法院组织和诉讼法 “私诉”和”公诉” 历史地位 一、古希腊法的一些具体法律制度、 原则和思想, 特别是雅典“宪法”所确认的民主制度,对后世国家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二、雅典“宪法”关于全体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制度、选举和监督国家公职人员的制度、集体责任制和一人不能连续两次担任同一职务的原则等,一直被视为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先声。 思考题: 1、梭伦立法及其意义。 2、雅典“宪法”的民主性与局限性 3、古希腊法的历史地位。 课堂作业: 雅典宪政制度对现代法制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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