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files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南京市第二医院.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附件1
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2015年版)
第一部分(100分)
评价指标 分值 评估方法 评分细则 验收记录 一、设置中医临床科室,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国中医药发〔2009〕6号)的相关要求。
(45分) 1.科室设置:中医临床科室作为医院的一级临床科室;设立中医病床,床位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设立中医门诊,三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3个,二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2个。 20 1.随机抽查当年门诊日报表、住院日报表;
2.现场考查。 中医临床科室未作为医院的一级临床科室,不得分;未设立中医病床扣10分;床位数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门诊开设中医专业数每少一个扣3分。
*中医床位数占医院标准床位数比例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2分。
*门诊开设中医专业数在原标准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专业加2分。 1.科室设置情况;
2.科室床位数;
3.门诊专业数。
2.人员要求:
⑴每床至少配备0.4名中医类别医师;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⑵三级医院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医临床专业10年以上二级医院应当具有中医类别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的护士长应当系统接受过中医药知识技能岗位培训,能够指导护士开展辨证施护和运用中医护理技术。
2.科室负责人资质情况;
3.护士长继续教育情况;
4.护士长访谈情况。 3.医疗用房:
⑴门诊诊室面积:三级医院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二级医院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⑵病房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或不低于医院临床科室平均每床建筑面积;
⑶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或不低于医院临床科室每床平均净使用面积。 5 1.查阅资料或报表;
2.现场考查。 医疗用房面积每一项不达标扣2分。 1.门诊诊室面积;2.病房每床建筑面积;
3.每床净使用面积。 4.设备配备:
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3类以上中医诊疗设备。 5 1.设备清单;
2.现场考查。 中医诊疗设备配备不足,每少一类扣2分。
*中医诊疗设备达到5类以上,每增加一类加2分。 中医诊疗设备配备情况。
5.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执行情况:严格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5 1.查阅相关资料;
2.随机抽查当年住院病历10份。 未严格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规范》等),发现一处扣1分;未制定规章制度扣1分;无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扣1分。 1.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执行情况;
2.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3.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资料。 二、设置中药房,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国中医药发〔2009〕4号)的相关要求。
(25分) 1.部门设置:至少设有中药饮片库房、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库房、中成药调剂室、周转库、中药煎药室。
4.设备(器具)要求:应当有中药储存、中药饮片调剂、中成药调剂、中药煎煮、临方炮制设备(器具)。 5 1.查阅中药房设备清单;
2.现场考查。 设备(器具)配备每缺一项扣1分。 1.设备配备情况;
2.现场考查情况。 5.规章制度:制定人员岗位责任制、药品采购制度、药品管理制度、在职教育培训制度等;执行中药行业标准规范、中药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规范,并成册可用。 5 1.查阅相关资料;
2.现场考查。 未制定相应规章制度每缺一项扣1分;未严格执行中药行业标准规范、中药技术操作标准和管理规范每发现一处扣1分。 1.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2.中药行业标准规范、中药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规范执行情况。 三、设置中药煎药室,符合《中药煎药室管理基本规范》(国中医药发〔2009〕3号)的相关要求。
(10分) 1.部门设置与设施设备要求:
⑴煎药室布局合理,设有储藏(药)、准备、煎煮、清洗等功能区域;
⑵配备储药、冷藏、煎煮及计量、过滤等设施设备或器具并确保清洁;
⑶具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
⑷储药容器严格执行用前消毒,用后及时清洗的要求。 3 1.煎药室设备清单;
2.现场考查。 无煎药室扣3分;煎药室布局不合理,发现一处扣1分;设施设备配备不足扣1分;储药容器消毒、清洗不符合要求扣1分。 1.煎药室部门设置与布局情况;
2.煎药室设施设备配备及消毒清洗情况。 2.人员要求:
⑴煎药室负责人应当由具备一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经验的中药师担任;
⑵煎药人员经过中药煎药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
⑶煎药人员体检达标,操作符合卫生要求。 3 1.查阅人事档案资料及体检证明;
2.现场考核1名煎药人员。 每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