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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技改资金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根据国家要求,为了加强公司技改资金的监督管理,规范公司设备(物资) 采购行为,防止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公司技改、技措、基建、非标设备制造等项目涉及决算程序、价格监 督、合同管理、付款规定等行为的基本规范。
2 技改投资决策原则
2.1 科学化民主化原则
2.2. 经济效益原则
2.3 可行性原则
2.4 系统性原则
2.5 责任到人原则
3 程序
3.1 公司在计划年度内发生的技改、技措、基建、非标设备制造等项目(以下简 称技改项目)应按技改项目投资金额的大小实行分级分权管理。
3.1.1 投资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下的技改项目,由工程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 同时经相关部门论证后,由技术、财务副总经理共同审核批准。
3.1.2 投资金额在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至 300 万元的技改项目,由工程部门 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同时经相关部门论证,由技术、财务副总经理审核后提交总 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实施。
3.1.3 技改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属公司重大技改项目。由工程部门 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同时经相关部门论证,由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实施。
3.2 各个职能部门在决策方案论证中,职责分工如下:
3.2.1 工程部门负责编制书面的项目建议书,对项目名称、投资目的、投资依据、 市场预测、拟建规模、生产性质和工作制度、人员设备及生产面积安排、工艺流程、 总图贮运与公用动力、环境保护、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经济效益等作出规划。
3.2.2 资产经营部门负责投资预算及经济效益预测的分析,并作出书面可行性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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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销售、技术、生产、工程、设备制造、人力资源、质量、财务、工艺等部 门及相关制造分厂须对两方面内容进行论证:对项目建议书在本职责范围内的内容 进
行评价;对项目建议书总体方案提出意见。要求每个部门签注书面意见,并由每个 部门的第一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上报。
3.3 投资决策应当有充分的论证依据,因此各类技改项目投资决策之前的预算编 制及相关部门的可行性论证是重要的环节,必须有准备地组织,以便在方案论证时, 用数据提供决策依据,避免(减少)决策盲目性。
4 价格管理
4.1 经批准实施的技改项目,在设备(物资)采购价格的决策上,也必须制定相 应的规定,以做到决策程序透明,价格内部公开。
4.2 工程承包项目、单台设备(物资),采购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必须实行招标 采购。工程承包项目、单台设备(物资),采购金额在 30 万元以下的,具备招标采 购条件的,也应尽量实行招标采购。
4.3 招标采购工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由技术、财务副总经理和工程部门、财务 部门等职能部门成员组成,对招标采购工作实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
理:
4.4
除招标采购以外的其他设备(物资),根据采购金额的大小实行分类价格管
4.4.1 工程承包金额、单台设备价格在 5 万元以下的,由采购部门负责人确定。
4.4.2
工程承包金额、单台设备价格在 5 万元至 20 万元以内的,由采购部门提
出 2 个以上供货单位比质比价的方案,并提出倾向性建议。方案报财务部门价格审 核,由财务部门根据所掌握的市场价格信息及分析情况,提供给技术、财务副总经 理共同审核批准。
4.4.3
工程承包金额、单台设备价格在 20 万元以上的,由采购部门提出 2 个以
上供货单位比质比价方案,由技术副总经理或财务副总经理直接参与价格洽谈工作。
4.4.4 委托威孚房开公司实施的技改项目,工程承包金额、单台设备采购金额在 5 万元以下的,由房屋开发公司总经理审批后采购;5 万元至 20 万元以内的,由威 孚房开公司提供价格方案,报财务部门价格审核后,由技术、财务副总经理共同审 核批准;工程承包金额、单台设备采购金额在 20 万元以上的,由技术副总经理或财 务副总经理直接参与价格洽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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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 为了确保技改项目的进度,凡价格方案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的,应在一 周内给予答复,其余的应在 3 天内给予答复。
5 合同签订与内部审核
5.1 凡工程承包金额、单台设备采购单价在 5 万元以上的原则上应签订经济合同。 如因某些不确定因素不能事先签订合同,应及时与财务部门沟通,并在事后补办相 应手续。
5.2 合同由采购部门负责对外签订,但在签订之前,必须执行公司内部的合同签 订审批规定,即由采购部门填制内部合同审批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名称、采购设备 名称、单台价格、总金额、拟采取的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由采购部门按照管理 权限逐级送审、签字,经批准后方能对外签订合同。
5.3 委托威孚房开公司实施的技改项目,其工程承包金额、单台设备采购金额在 5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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