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与公正之辩.ppt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公平与公正之辩 由于公正与公平这两个概念有些相近,以至于不少论者在许多场合交替使用这两个概念,将这两者当成一回事。甚至有人把“公正”和“公平”混为一谈。因此,有必要对“公正”和“公平”加以辨析。 在英文中,公正为justice,公平为fairness,写法的不同说明了两者之间是有差别的。英文justice(公正、正义)一词尽管也包括公平尺度的意思,但其重点是在公正、正义的价值取向方面;英文fairness(公平)一词的侧重点则在于公平尺度。 在中国古代,公正(正义)和公平也是有细微差别的。正义、公正意味着正当。正义、公正往往是同“义”或“直”直接相连的;公平则是“一碗水端平”、“不偏不倚”的意思。《说文解字》中的理解是:“正,是也”,“公,平分也”。这里,显然是将公正(正)当成一种应当的价值取向,而将公平(公)视为一种“不偏不倚”的行为。《辞源》对于公正的解释是:“不偏私,正直”;对于正直的解释是:“不偏不曲,端正刚直”;而对于公平的解释则很简洁:“不偏袒”。 两者定义 公平是对多个个体的一种态度或作为,要求一视同仁。 公正是对某人或某事的作为符合法律、道德、政策、习惯…… 所谓公正,就是指“给每个人他(她)所应得”;而所谓公平,则是指对待人或对待事要“一视同仁”。显然,公正带有明显的“价值取向”,它所侧重的是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并且强调这种价值取向的正当性。而公平则带有明显的“工具性”,它所强调的是衡量标准的“同一个尺度”,即:用同一个尺度衡量所有的人或所有的事,或者说是强调一视同仁,用以防止对于不同的人不同的事采取不同标准的情形。至于尺度本身是不是合理、正当的,公平就不予以考虑了。所以,凡是公正的事情必定是公平的事情,但是公平的事情不见得是公正的事情。这是公正和公平的最为重要的区别。 索罗斯 乔治·索罗斯(英语:George Soros),本名是捷尔吉·施瓦茨(Gyoumlrgy Schwartz),匈牙利出生的美国籍犹太裔商人;著名的货币投机家,股票投资者,慈善家和政治行动主义分子。现在他是索罗斯基金管理公司和开放社会研究所主席,是外交事务委员会董事会前成员。 黑色星期三 1992年9月15日,索罗斯决定大量放空英镑。英镑对马克的比价一路狂跌,虽有消息说英格兰银行购入30亿英镑,但仍未能挡住英镑的跌势。到傍晚收市时,英镑对马克的比价差不多已跌至欧洲汇率体系规定的下限。英镑已处于退出欧洲汇率体系的边缘。到了9月16日,英国政府彻底失败,退出了欧洲汇率体系。尽管在这场捍卫英镑的行动中,英国政府甚至动用了价值269亿美元的外汇储备,但还是以失败而告终。英国人把这一天叫作“黑色星期三”。 亚洲金融危机 1997年索罗斯及其他套利基金经理大量抛售泰铢,泰国汇市场立刻波涛汹涌、动荡不宁。泰铢一路下滑,泰国政府动用了30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和150亿美元的国际贷款企图力挽狂澜。但这区区450亿美元的资金相对于无量级的国际游资来说,犹如杯水车薪,无济于事。索罗斯飓风很快就扫荡到了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缅甸、马来西亚等国家。印尼盾、菲律宾比索、缅元、马来西亚林吉特纷纷大幅贬值,导致工厂倒闭,银行破产,物价上涨等一片惨不忍睹的景象。这场扫荡东南亚的索罗斯飓风一举刮去了百亿美元之巨的财富,使这些国家几十年的经济增长化为灰烬。 就其个人行为来说,应当承认索罗斯本人遵循了证券市场“公平”的游戏规则。但是,无论是就其动机还是就其结果来看,索罗斯的这种做法有悖于公正的要求。正是由于缺乏公正的基本价值取向,因而索罗斯是通过“公平”的游戏规则而直接引发了东南亚的经济灾难,直接损害了社会公正。这个事例说明,公正和公平并不完全是一回事。 罗尔斯 约翰·罗尔斯,美国政治哲学家、伦理学家、普林斯顿大学哲学博士,哈佛大学教授,写过《正义论》、《政治自由主义》、《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万民法》等名著,是20世纪英语世界最著名的政治哲学家之一。 罗尔斯无知之幕 是“假定各方不知道某些特殊事实。首先,没有人知道他在社会中的地位,他的阶级出身,他也不知道他的天生资质和自然能力的程度,不知道他的理智和力量等情形。其次,也没有人知道他的善的观念,他的合理生活计划的特殊性,甚至不知道他的心理特征……再次,我假定各方不知道这一社会的经济或政治状况,或者它能达到的文明和文化水平。”罗尔斯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旨在建立一种公平的程序,以使任何被一致同意的原则都将是正义的。” 这种“公平”的做法确实可以起着一种限定各个“自我”的作用,使公正、正义理念具体内容的形成过程呈现出客观、真实的状态,使最终得以产生的公正、正义的价值观更加容易让人接受。这种做法同时还说明,公平是为公正服务的,公平应当从属于公正。 一,两者的功能定位不同。由于公正强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