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内燃机用交流发电机产品质量分等(内部使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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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68
JB/T 51080-1999
拖拉机、内燃机用交流发电机
产品质量分等
(内部使用)
1999-12-30 发布 2000-06-01 实施
国 家 机 械 工 业 局 发 布
前 言
本标准是对 JB/T 51080.1~51080.3—94《拖拉机用交流发电机 产品质量分等》的修订。修订时,
对原标准作了编辑性修改,主要技术内容没有变化。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JB/T 510801.~51080.3—94。
本标准由全国拖拉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洛阳拖拉机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树海、张国琴。
JB/T 51080-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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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拖拉机、内燃机用交流发电机产品质量分等指标、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拖拉机、内燃机、农用运输车、工程机械等用交流发电机(以下简称发电机)产品质
量检测和等级评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T 4942.1—1985 电机 外壳防护分级
JB/T 6697—1993 拖拉机电气设备 基本技术条件
JB/T 6710—1993 拖拉机、内燃机用交流发电机 技术条件
3 一般要求
3. 1 发电机产品的质量分等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3. 2 发电机产品的零部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3. 3 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按第 6章和第 7 章的规定。
4 产品质量分等
4. 1 发电机产品按技术水平和质量水平分为合格品、一等品和优等品,达不到合格品指标的为不合格
品。
4. 2 分体式发电机在检测时一般应提供配套调节器;分体式发电机在评定优等品时,应和固定配套的
调节器共同考核,并在发电机使用说明书上注明所配套调节器的型号和生产厂。如调节器不能配套供应
用户,发电机应下降一个等级。
5 发电机产品质量等级指标
5. 1 耐久性
5. 1. 1 耐久性(常态)
发电机保用工作小时为:合格品 3000 h,一等品 5000 h,优等品 6000 h。产品等级评定检测必须采
用高温高速和变速变载试验方法中的一种进行。
5. 1. 2 高温高速(强化)
国家机械工业局 1999-12-30 批准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机 械 行 业 标 准
拖拉机、内燃机用交流发电机
产品质量分等
(内部使用)
JB/T 51080-1999
代替 JB/T 51080.1~51080.3- 94
2000-06-01 实施
JB/T 51080-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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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时间、试验条件应符合表 1规定,发电机试验 150 h后允许更换电刷、保养轴承和集电环一次。
表 1
产 品 等 级 合 格 品 一 等 品 优 等 品
试验时间 h 200 250 250
箱内温度 ℃ 85±2 90±2 93±2
发电机转速 2.0倍额定转速 2.0 倍额定转速 2.1倍额定转速
r/min (最低为 8500) (最低为 8500) (最低为 10000)
输出电流 85%~90%额定电流
试验结束,待发电机冷却至室温,检查发电机冷态工作性能,在额定转速下,其冷态输出电流应符
合表 2规定,整体式发电机调节器电压应符合相应等级标准。
表 2 %
产 品 等 级 合 格 品 一 等 品 优 等 品
额 定 电 流 ≥90 ≥ 92 ≥95
5. 1. 3 变速变载(强化)
试验时间应符合表 3的规定,发电机试验 150 h后允许更换电刷、保养轴承和集电环一次。
表 3 h
产 品 等 级 合 格 品 一 等 品 优 等 品
试 验 时 间 200 240 330
试验结束,检查发电机冷态工作性能,在额定转速下,其冷态输出电流应符合表 2规定。整体式发
电机调节器电压应符合相应等级标准。
5. 2 工作性能(电流–转速特性)
5. 2. 1 冷态工作性能
试验在 23℃±5℃环境中进行,工作性能达到相应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5. 2. 2 热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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