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外遮阳工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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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外遮阳工程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gs for solar shading engineering of buildings
(征求意见稿)
2010-XX-XX 发布 2010-XX-XX 实施
目 次
1 总 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4
4 建筑设计 5
5 热工设计 6
6 结构安全设计 10
6.1 一般规定 10
6.2 荷载 10
6.3 遮阳设施的结构设计 11
6.4 遮阳系统安全性判断 11
6.5 构造要求 11
7 机械与电气控制设计 12
7.1 驱动系统 12
7.2 控制系统 12
7.3 机械系统 12
7.4 安全措施 12
8 施工安装 13
8.1 一般规定 13
8.2 遮阳工程施工准备 13
8.3 遮阳组件安装 13
8.4 施工安全规定 14
9 工程验收 15
9.1 一般规定 15
9.2 主控项目 17
9.3一般项目 17
10 保养和维修 19
附录A 遮阳系统的风荷载实体试验 20
本标准用词说明 24
引用标准名录 25
附:条文说明 26
1 总 则
1.0.1 为贯彻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我省建筑外遮阳工程的技术水平,使建筑外遮阳工程做到技术先进、经济适用、保证安全,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我省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外遮阳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验收与维护。工业建筑中涉及空调采暖部分可以参照执行。
1.0.3 本规程所指的建筑外遮阳工程主要包括在我省应用较为广泛的铝合金卷帘、百叶卷帘、铝合金垂直及水平机翼百叶板、遮阳格栅、织物遮阳蓬帘、双层幕墙(窗)中间遮阳、内置遮阳玻璃制品以及其他固定式遮阳构件,不包括玻璃镀膜、贴膜、涂膜遮阳。
1.0.4 建筑外遮阳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标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我省其他相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筑外遮阳 solar shading of buildings
安装在建筑物外窗外侧用以遮挡或调节进入室内的太阳光及热辐射的机械装置或建筑构件。
2.0.2 固定外遮阳装置 fixed solar shading device
固定在建筑物外窗外侧,不能调节调节total solar energy transmittance
通过透明围护结构成为室内得热量的太阳辐射部分与投射到透明围护结构构件上的太阳辐射照度的比值。成为室内得热量的太阳辐射部分,包括太阳光通过辐射透射的得热量和太阳光被构件吸收再传入室内的得热量两部分。
2.0.16 遮阳系数SC shading coefficient,
在给定条件下,透明围护结构的太阳光总透射比,与相同条件下相同面积的标准玻璃(3mm厚透明玻璃)的太阳光总透射比的比值。
2.0.17 可见光透射比 visible transmittance
采用人眼视见函数进行加权,标准光源透过透明围护结构成为室内的可见光通量与投射到透明围护结构上的可见光通量的比值。
2.0.18 外遮阳系数SD outside solar shading coefficient of window,
建筑物透明外围护结构有外遮阳时透入室内的太阳辐射得热量与在相同条件下没有外遮阳时透入的室内太阳辐射得热量的比值。
2.0.19 外窗综合遮阳系数SW overall shading coefficient of window,
窗本身的遮阳系数(SC)与窗口的外遮阳系数(SD)的乘积。
3 基本规定
3.0.1 我省夏热冬冷地区和寒冷地区的新建、改扩建建筑的屋顶天窗、东西南三向外门窗及透明玻璃幕墙应采取有效的遮阳措施,65%节能的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和甲、乙类公共建筑以及寒冷地区甲类公共建筑的北向外窗及透明幕墙也应采取遮阳措施。其中:A.居住建筑南向外窗应设置外遮阳设施,宜设置为活动式。东西北三向外窗宜设置外遮阳设施,东西向设置时应为活动式; B.公共建筑外窗(含透明幕墙)宜设置外遮阳设施;C. 建筑屋顶透明部分宜设置外遮阳设施。
3.0.2 建筑外遮阳设计应综合考虑项目所在地区的气候特征、经济技术条件、项目功能性质以及项目朝向、建设高度、外立面设计要求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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