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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脑损伤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讲义.doc

发布:2016-06-10约3.35千字共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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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院前医疗急救 二、院前医疗急救流程 1.指挥调度中心受理急救呼叫电话。 2.接受指挥调度中心指令,2分钟内派出救护车。 3.在途中,通过电话与患者或第一目击者联系, 指导自救并进一步确定接车地点。 4.到达现场后,对患者进行初步诊断和现场救治。 5.告知病情、确定转送医院(向病人或第一目击者告知病情,联动“110”确定转送医院)。 6. 将患者的病情、救治情况及拟送达医院等相关信息报告指挥调度中心,建立抢救绿色通道。 7. 转运途中,陪伴患者身边,进行严密监护,确保途中安全。 8. 到达医院后,与接诊人员就病情与处置进行交接。 9. 完成任务,随时准备接受新的任务。 三、需要急救患者的生命体征 (一)心率 50次/分或心率 130次/分。 (二)呼吸 10次/分或呼吸 30次/分。 (三)脉搏血氧饱和度90%。 (四)血压:收缩压85mmHg 舒张压50mmHg或收缩压240mmHg 舒张压120mmHg。 四、危重症的院前医疗急救诊疗规范 6.颅脑损伤。 (1)判断生命体征,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2)头部受伤引起严重的外出血,依据病情给予包扎止血。 (3)保持呼吸道通畅,清理口咽部异物,必要时气管插管。 (4)通气与吸氧。 (5)对脑脊液鼻或耳漏者,应将病人侧卧防止舌根后坠,将头部稍垫高,使流出的液体顺位流出,严禁用水冲洗,严禁用棉花堵塞耳、鼻。 (6)开放静脉通道,密切观察颅内压变化,酌情使用降颅压药物。 (7)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第二部分 医院急诊科 一、急诊处理流程 按照急诊对急性伤病的识别、评估和处置流程进行。 二、急诊处置分级 遵照急诊病情严重程度分级(具体参照第二章)。 (一)若患者分级为1~2级,需要在急诊科就地抢救、稳定生命体征,后续专科治疗。 (二)若患者分级为3级,需要观察。 (三)若患者分级为4级,可简单处理后离院。 一些常见急危重伤病的诊疗规范可参考第三章,如所遇情况未纳入此诊疗规范,请参考相关治疗指南或规范。 治疗药物应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选择,治疗手段应从最基本措施开始,不超出所在地医疗保险报销目录。 危重病患者先安排在急诊抢救室抢救,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患者收入ICU。 经过救治患者诊断明确、生命体征稳定但仍需进一步治疗的患者,转入相应科室治疗。 三、急诊患者中危重症的判别标准 急诊病人病情评估结果分为四级,医院急诊科的救助主要针对急诊患者中的危重症,包括分级标准中的1级和2级患者(参见表1)。 表1 急诊病情分级标准 级别 标准 病情严重程度 需要急诊医疗资源数量 1级 A濒危病人 —— 2级 B危重病人 —— 3级 C急症病人 ≥2 4级 D非急症病人 0~1 注:“需要急诊医疗资源数量”是急诊病人病情分级补充依据,如临床判断病人为“非急症病人”(D级),但病人病情复杂,需要占用2个或2个以上急诊医疗资源,则病人病情分级定为3级。即3级病人包括:急症病人和需要急诊医疗资源≥2个的“非急症病人”;4级病人指“非急症病人”,且所需急诊医疗资源≤1。 1级:濒危病人 病情可能随时危及病人生命,需立即采取挽救生命的干预措施,急诊科应合理分配人力和医疗资源进行抢救。 临床上出现下列情况要考虑为濒危病人:无呼吸/无脉搏病人,急性意识障碍病人,以及其他需要采取挽救生命干预措施病人(如气管插管病人),这类病人应立即送入急诊抢救室。 2级:危重病人 病情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进展至1级,或可能导致严重致残者,应尽快安排接诊,并给予病人相应处置及治疗。 病人来诊时呼吸循环状况尚稳定,但其症状的严重性需要随时关注,病人有可能发展为1级,如急性意识障碍/定向力障碍、复合伤、心绞痛等。急诊科需要立即给这类病人提供平车和必要的监护设备。严重影响病人自身舒适感的主诉,如严重疼痛(疼痛评分≥7/10),也属于该级别。 3级:急症病人 病人目前明确在短时间内没有危及生命或严重致残的征象,应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安排病人就诊。 病人病情进展为严重疾病和出现严重并发症的可能性很低,也无严重影响病人舒适性的不适,但需要急诊处理缓解病人症状。在留观和候诊过程中出现生命体征异常(参见表2)者,病情分级应考虑上调一级。 4级:非急症病人 病人目前没有急性发病症状,无或很少不适主诉,且临床判断需要很少急诊医疗资源(≤1个)(参见表3)的病人。如需要急诊医疗资源≥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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