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工程安全保证措施汇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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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东吕匠棚户区24#住宅楼
及地下车库工程
施
工
安
全
措
施
方
案
编制单位: 实事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日 期: 2012年10月8日
第一章 安全保障措施
一、组织原则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保障体系。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建项目安全保证体系,项目第一管理者首先是安全第一责任者,各工种施工员(工长)是各工种(工班)的第一责任者,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的良好风气。
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1、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包括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施工员、班组长、专职安全员等。明确其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应做的工作,并印成册,人手一册,互相监督。
2、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规定对所有进场的职工、民工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及针对本工种安全操作堆积的教育,并建立个人安全教育卡片。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工人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布发的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各工种每天上班前,应由工班长做班前施工教育。
3、坚持安全检查制度。规定每月由项目安全部长牵头对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安全部要不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检查,专职安全员侯须天天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必须立即整改。对每项要整改的问题整改完毕后都要由安全员进行验证。我公司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消防、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工地安全状况进行监督。
4、坚持安全交底制度。技术人员在编制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时,必须编制详细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向操作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双方签字认可。
5、安全事故处理制度: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都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查明原因,教育大家,并落实整改措施。大、重大事故必须及时地向上级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汇报,积极配合和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处理。
三、现场安全施工措施
1、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高跟鞋、裙子,不得赤膊作业,不准吸烟。
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
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和具有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3、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4、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5、 班组(队)长和班组(队)专(兼)职安全员必须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解决新的不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机电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火是否熄灭,施工垃圾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料净场地清,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6、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
7、 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8、 上班作业前应认真察看施工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
9、 在沟、槽、坑内作业必须经常检查沟、槽、坑壁的稳定状况,上下沟、槽、坑必须走坡道或梯子。
10、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施工时不得嘻戏、打闹。
11、地面操作人员,应避免在高空作业面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过。
12、高处操作人员使用的工具、零配件等,应放在随身佩带的工具袋内,不可随意向下丢掷。
13、零星物件必须装箱或装袋吊运,防止散落。
14、建筑物各层的四周及屋面四周,做临时防护栏杆封挡,并使用正式工程的窗台、栏杆、女儿墙做防护。楼梯间沿梯段方向通长设备临时钢管栏杆。
第二章 各工种主要安全预防措施
(一)电工
1、建立临时用电设施的技术档案。按规定进行技术设计,审批和交底,并完事保存各种安全检测记录和维修工作记录。
2、电气操作管理人员应是符合国家标准GB530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的人员,严禁无证操作。
3、所有用电设备正常情况下,带电金属外壳须可靠接零。用电设备的控制应采用一机一闸制,手持电动工具应采用漏电保护装置。
4、所有配电设备必须具有明确的规格、型号和出厂合格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5、配电箱采用铁质,并密封,防水防溅,挂标示牌。
6、现场架空线路最低距地不小于6米,临时拉线要妥善保护,并征得电气人员同意,严禁不顾场地条件乱拉电线。
7、防雷和接地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具有专用保护零线(PE)的TN-S制,PE线随相线、工作零线一起架设,所有配电设备、用电设备正常情况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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