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创新型企业申报材料.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附件1:
企业研发经费强度表
单位:%
主营业务收入 2亿元以下 2-100亿元 100-1000亿元 1000亿元以上 高技术密集产业 4.0 3.0 2.0 0.6 其他产业 2.0 1.0 注:①表中数据为企业研发经费强度,即企业研发经费支出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②高技术密集产业:是指《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所确定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以及国家统计局发布的《高技术产业统计分类目录》中所列产业(见下表)。
③其他产业:是指注②所列产业以外的所有产业。
附件2:
上海市创新型企业评选申请表
(2012年)
企 业 名 称: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电 子 邮 箱:
通信地址及邮编: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总工会 制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填 写 说 明
1.本表供企业申请评选“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时使用,请企业负责人指定专人会同企业财务、统计部门人员填写。要求所填数据详实准确,相关说明简洁明了。
2.本表由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部分组成。需要填写的定量指标或定性指标,除特别注明时限要求的,均为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3.本表填写内容中涉及到的企业相关情况,如获奖证书、有关认定证书等,需通过网络上传相关扫描件。
4.本表格需通过网络填报并提交。提交成功后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区县科委,市属国有企业也可报送至市国资委职能处室。如书面材料与网络提交信息不一致的,申请无效。
5.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所填写内容确认无误后,需在承诺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诺 书
经核实,本表中所填数据和所描述情况准确无误,填表单位承诺对所填写的全部数据和情况描述的真实性负责。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一、基本条件
是否符合以下5个基本条件:
1.2011年度研发经费强度须达到一定标准;
2.近3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3.过去3年内须推出过新产品(工艺、服务);
4.设有独立的研发机构;
5.2011年度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
是否获得了“2010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企业”称号:
主要校验关系:
三、定性指标
1.近三年(2009、2010、2011年)完成的技术标准工作
2.近三年(2009、2010、2011年)获得的国家与地方科学技术奖励
3.近三年(2009、2010、2011年)作为第一承担单位承担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
4.企业上市情况
序号 上市交易所 上市板块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代码 上市年份 1 2 3 说明:“上市交易所”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海外;上市板块是指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其他。
5.企业已建立的研发机构
序号 研发机构级别 研发机构类型 研发机构名称 是否在海外建立 1 2 3 概要描述(限500字以内)
说明:“研发机构级别”是指“国家级”、“上海市级”、“企业自建”级别,“研发机构类型”是指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或验收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或企业技术中心,尚在申请建设的研发机构不在其中。对研发机构的规模、人数、成立时间、主要功能、开发过的重要项目以及取得的主要成绩进行概略描述(限500字以内)。
说明:企业创新战略是指对企业创新方向、目标、任务、路径、保障措施等的规划,如:“十二五”创新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对企业创新战略的目标、实施要点等进行概要描述,限500字以内。
说明:对企业制订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以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