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经营一服务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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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
南海东软学院食堂经营服务合同
甲方:南海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南海东软学院)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通过投标的方式获得国凯食堂(320平方米)的经营服务权,为甲方的师生员工提供早、中、晚餐及夜宵等餐饮及其它甲方认可的服务项目。
第二条 合同期限
经营期限为2009年9月 日至 年7月10日。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及租金
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5000元履约保证金,并按照双方签定的合同开展食堂经营服务。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在合同期满之日起10天内将保证金本金(无息)退回乙方;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按违约情况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有关费用后,无息退回剩余履约保证金。
房屋租金为零元整。
第四条:在合同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甲方应在合同签定后15日内将该经营场所交付乙方使用,并保证场地没有产权、债务等纠纷。
尊重乙方的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的人事安排,有权依据合同和《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对餐厅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餐厅的防火、防盗、防毒、防鼠、防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第五条 在合同期内,乙方应承担下列责任: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管理、指导、检查和监督。承担经营活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乙方承诺在合同期间向甲方的师生提供合格的餐饮服务,并保证经营场地的清洁、卫生,做好“四害”的消杀工作,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
卫生标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乙方保证招聘的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条件符合食品卫生工作要求,员工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方可上岗。每年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人员必须调离食堂,在没有完全康复前不得上岗。
乙方在合同期内须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意识,确立微利经营的理念。。
乙方应按规定交纳的经营服务发生的房屋租金费用。逾期交纳有关费用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应交纳费用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煤气费、水、电等费用由乙方自行向相关单位交纳。
食堂的经营范围为师生伙食。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不得超出经营范围、不得将该经营场所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不得向第三方分包、转包。
乙方应爱护经营场所的相关设施,不得自行拆移各种设施、设备。合同期间如需调整,需向甲方提出调整变更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如因使用需要对该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或者增加设备的,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若有损坏,必须原样修复。装修方案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场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承诺并保证有关的工程装修人员应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视情况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经营场地内的设备、设施日常维护、修理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取得食堂经营所需的卫生许可证等必需的证照,并将该证照的复印件提交给甲方备案。食堂的经营活动必须以投标时投标主体的名义开展。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在对外宣传、经营活动以及票据的使用中使用“东软”的标志、名称或者“南海东软学院”字样,不得做出任何有可能使第三方认为乙方或者食堂经营主体是甲方的代表、雇员或者代理人的行为。甲方有权检查和监督乙方在食堂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上述约定的行为,乙方应无条件提供支持和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或追究责任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乙方必须按时撤出该经营场所,并办理移交手续。乙方移交房屋设施时,若对房屋设施有损坏的,乙方应赔偿。合同期内乙方投入的镶嵌在经营场所房屋主体内的设施设备无偿赠与甲方,归甲方所有。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发包该食堂的经营服务权,乙方符合续约要求并有意愿续约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合同;
合同期满乙方应在10天内退出该经营场所。逾期不退出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履约保证金的5%收取场地占用费,逾期5天以上(含5天)的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有权采取强制措施收回该场所,有关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伙食供应的要求
乙方应于2009年9月25日前完成经营服务的各种条件和准备工作,开始提供伙食服务。
食堂应提供早、午、晚三餐,条件允许可开展宵夜服务。
供餐价格按保本微利原则,做好食堂经营成本控制,规范伙食价格,实行明码标价。
供餐方式及时间:师生自费、自主选择菜式。供餐时间:早餐6:40—8:00;午餐11:00—13:00;晚餐17:00—18:00,根据需要可适当延长供餐时间。如果甲方的作息制度有调整,乙方承诺相应调整供应时间。
乙方须执行甲方制订的作息时间,按时开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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