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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政治制度和人民政协
——蒋以任在“东方讲坛”的讲演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体现了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目标下,各党派团结合作的特点,强调以协商、合作代替竞争、冲突,将共产党领导和多党派合作有机结合,实现了集中统一领导与广泛政治参与的统一,国家稳定与社会进步的统一,充满活力与富有效率的统一,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我们要努力把人民政协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发挥好,使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在我国政治体制中充分发挥作用,刚柔相济、相得益彰,为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政治文明建设,发挥人民政协应有的作用。
今年1月,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会议,专题研究加强人民政协工作;今年2月8日,中共中央又颁布实施《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即5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通过“东方大讲坛”来宣传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作用,非常及时和必要。
以前,社会上对政协不太了解,有的甚至还存在误区。比如,有的说,政协是“拍手的”,“说了也白说”。其实,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党政部门更加注重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政协发挥的作用日益显现。
还有的说,政协是上层知名人士组织,是“名人+明星”,与老百姓没啥关系。政协确实“名人”很多,但这决不是单纯追求名人效应,而是为了代表各个界别发挥作用。政协是在党的领导下实现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政协的重要原则是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人民政协事业正在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今年2月8日颁布的《意见》,是以中共中央的名义下发的,这在人民政协成立56周年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去年2月18日,中共中央下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也是5号文件);这两个5号文件的下发,充分说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把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放到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位置,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好这个重要文件,不仅是人民政协的重要任务,更是我们全党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从人民政协的形成和发展看人民政协的性质
政协章程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这个表述,概括了人民政协的基本特性、时代特征和政治属性。
(一)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半个多世纪以来,统一战线始终是我党的重要法宝,从最初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发展到“革命统一战线”,又发展到“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再发展到“广泛的爱国的统一战线”,现在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些变化,反映了统一战线组成范围的变化,直接、间接反映了半个世纪以来我国人民政治生活的重大变化和发展。
人民政协以统一战线组织而诞生,以统一战线组织而发展。进入新世纪,人民政协实行“大团结、大统一、囊括一切代表人物”的方针,结成了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成为实现中华民族大团结的主要方式之一。
(二)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宪法明确规定这项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共产党主动选择了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创造了我国政党制度的崭新模式——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创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实施这一制度的专门机构——人民政协。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毛泽东同志对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进行了深入思考。1956年4月,毛泽东发表《论十大关系》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中共八大正式确定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关系的原则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这一方针为我国政党制度的继续发展指明了正确方向。
新时期,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得到了继承和发展。中共十二大把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八个字,发展成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1989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制定了14号文件,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明确为我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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