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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通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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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7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通知书 A危化安许证核字〔B〕C号 D : 你单位提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已经受理。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有下列事项需要进行现场核查: 一、 二、 三、 现指派 等 名工作人员对你单位上述事项有关内容进行现场核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办处室或委托审查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共两联 第一联发证机关承办处室或委托审查机关存档) 现场核查通知书填写说明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通知书》文书英文字母分别表示为: A—表示现场核查单位,填写现场核查单位的代字。如: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现场核查的,填写“晋安监”;太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现场核查的,填写“太原安监”,以此类推。 B—表示年份。如2012年受理,即填写“2012”; C—表示四位顺序号; D—表示申请单位,填写申请单位的名称。 本文书一式两份,分别用以发证机关的承办处室或委托审查机关存档和交申请单位。 本核查通知书适用于省、市安监局对生产企业的现场核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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