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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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4-2008BL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P DL/T 5374 - 2008
火力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内容深度规定
Regulation for content and depth of pre-feasibility
study Report of fossil fuel power plant
2008-06-04发布 2008-11-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DL/T 5374 - 2008
、户,
IA •
目
前言……………………………………………………………………………….II
l 范围………………………………………………………………………………… 1
2 总则 .……………………………………………………………… 2
3 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 .4
3.1 概述…… .……………… ..4
3.2 电力系统…·…………………………………………………………………… 4
3.3 热负荷分析…… .……… 4
3.4 燃料供应 .…………… 5
3 .5 建厂条件… .………… 5
3.6 工程设想……… .…… 8
3.7 环境和社会影响 8
3.8 厂址方案与技术经济比较……… .…… ..9
3.9 初步投资估算及财务与风险分析…………… 9
3.10 结论及存在的问题 .…………….. 10
4 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与附图…………11
条文说明………… 13
I
DL / T 5374 - 2008
目IJ 1=1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
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改办工业 [2004J 872 号文)的
要求制定的。
本标准发布实施后,原水利电力部电力规划设计院《火电厂
工程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 (85 水电
电规设字第 71 号文)废止。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
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西北电力设计院、浙
江省电力设计院、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秋野、杨旭中、黄宝德、初继光、雷
雪琴、王旭朝、陈伟群、顾裕兵、何语平、孙丈。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
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 100760。
II
DL I T 5374 - 2008
‘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编写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初步可行
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初可研报告)的基本工作内容、编写深度
及程序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发电厂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项目。
DL/T 5374 - 2008
2 总则
2.0.1 为了在发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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